佛山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停工检查,建立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佛山安监

2月9日晚,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报:2月7日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地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和路面坍塌事故,截至9日6时,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联、8人受伤。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林少春常务副省长、许瑞生副省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抢救伤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带领省安全监管局、省住建厅等部门领导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常务副市长蔡家华、副市长邓建伟、赵海等市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市委书记鲁毅在事故现场指示:一是要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继续增强应急救援力量,科学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按照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生命的原则,全力科学开展救援工作;二是立即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尤其是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安抚好所有死伤者家属;三是全市所有地铁、桥梁等大型建设项目立即停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通报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政府2月7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2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所有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含地铁、有轨电车、新型轨道交通)立即停工。由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组织自查,由三方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并报项目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二)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区为单位、以项目业主为主体立即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为盾构施工、起重设备吊装施工、深基坑工程、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即复工等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各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通报、诚信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安全员+业主安全员”制度。全市所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都要确定一名政府人员作为安全员,会同项目业主安全员开展日常工地巡查,并如实记录巡查结果,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所属安全监督机构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加大对施工操作层的安全教育力度。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要把加强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手段,切实做到员工培训不到位企业不能生产,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要扎实,不走形式,保证足够课时,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安全风险,掌握相应的安全常识和操作安全知识;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等行为做好批评与再教育,逐步提高操作层的安全意识,真正把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到操作层,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

二、举一反三,加强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后复产安全监督工作

(一)所有在建项目即刻停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均要深刻吸取“2.7”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按照《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佛委办明电〔2018〕11号)要求,从即日起全部停工停建,认真仔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所有在建项目复工前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要求,加大对驻佛山央企、大型在建工地、水煤气站、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危险化学品行业、景区、大型工业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大检查高压态势,敢于碰硬、敢抓敢管,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既重点突出又没有盲区,大检查既有照片、有图表,又有台账、有责任,可追溯。

(三)狠抓节后复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节后复产复工前,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均要完成“三个一”(即节后复产前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工作目标;针对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经培训上岗和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

(四)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驻佛山央企(根据央企所在行业领域,由对应市有关单位落实)、国有资产企业(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大型在建工地(市住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市公安消防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大型工业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水煤气站、重点风险点危险源(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等重点单位除要完成“三个一”目标外,还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见附件),逐级上报到市一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上述市有关单位以及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市有关单位要迅速将本通知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转至下级单位,做到重点企业签订承诺书100%。

(五)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市安委办制作了《生命至上——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各区和市行业监管部门要将警示片派发至辖区和行业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全员观看,确保企业全员接受警示教育。

三、精准管控,切实抓好企业设备设施安装、拆除、检修环节的安全管理

高明区“11.5”爆炸事故发生在企业停产停业拆除旧设备之时,韶关钢铁有限公司“2.5”较大煤气中毒事故事发时正对外部管网进行检修作业,充分说明安全生产贯穿于包括生产前的设备设施安装、调试、生产中的检修、维护及生产结束后的老旧设备拆除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整个过程,安全隐患无处不在,没有盲区、没有真空地带。春节将至,各类设备设施拆装、停产检修作业、废弃车间拆除等外包作业将日益增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多,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韶钢“2.5”较大煤气泄漏中毒事故、顺德区“12.31”检修作业重大爆炸事故、高明区“6.3”设备维修粉尘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高度重视设备检修、安装、拆除等外包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对安装、拆除环节的重点监控力度,严格落实对安装、拆除环节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动火作业、爆破作业、拆除作业等必须按规定交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士和机构进行,在施工作业前,应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条件和技术规范,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作业方案,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要加强对施工负责人员的安全教育,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无证违法操作,严禁盲目违章作业。

四、迅速排查整改各行各业事故隐患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化打非治违工作,突出工业气体、城市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涉气企业专项治理方面,认真分析煤气作业风险,重点对煤气使用、储存、传输及其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检测管道、阀门、水封和盲板的安全性能,督促企业做好现场监护等工作;加强煤气安全监测和监控等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煤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涉气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推动企业应急制度、人员、演练和设备各方面的落实到位。

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方面,全面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要严格查找隐患、坚决堵住漏洞,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成果。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紧盯客货运、危运、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重点排查运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机动车安全技术隐患,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公路危险路段以及重点桥梁,加大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消防安全方面,结合秋冬季火灾多发特点,紧盯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以大型仓储、“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五小”场所、车站码头、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地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格检查规划设计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过期的人员密集场所要限期整改,特别要加强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加强对在建的公路、轨道交通、房屋工程、市政工程、水利设施项目等各类大型工程施工的监管,督促业主、建设、监理、监测等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高处施工平台、大型起重设备、塔吊等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基坑的安全监控,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制度,严防群死群伤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领域方面,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安全检查。要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岁末年初防范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秋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特别做好设备、管线等设施的保养工作,防止因管道阀门老化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旅游、特种设备、非煤矿山、渔业船舶、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岁末年初天气多变的特点,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来源】佛山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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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邢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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