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侦】打着“艺术品”投资的幌子,实则虚假交易

平安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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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深圳南山警方陆续接到多名市民报警,称在深圳一家名为“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上“炒作”文化艺术品,短短几天亏损严重,怀疑被骗。

经梳理,南山警方发现这些公司合谋骗取客户大额投资金,受害人众多。办案民警透露,其中一名受害市民,在该交易平台,仅仅在半小时内,就“亏损”约二十万。

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件开展侦查工作,初步判断系一家以虚假期货交易平台为主,涉及多家会员单位参与的特大诈骗犯罪集团案件。

警方经调查发现,这家名为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司,实际上是打着文化交易所的幌子,购买虚假行情软件,将一些子虚乌有的文化艺术品以期货的形式挂在其交易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并暗扣高额手续费(买卖一次高达10.56%)、延期费等费用实施诈骗活动。

“艺术品”行情竟借用国外石油行情数据

通过网络检索可以检索到“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官网,官网简介中,其自称是“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经贸委依据相关成果于2008年初向文化部申报立项,并经工商局核准立项于2010年在深圳落地注册,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评审于2011年依法批准设立……”

在其官网,“交易品种”栏中载明包括“收藏品”、“艺术品”等等,点击艺术品,会显示包括“兽纹铜方鼎”、“丝路飞天蜡像”等相关图片展示。然而根据警方查明,网站所载这些“艺术品”均是子虚乌有,并且该交易平台没有任何实物交易。办案民警介绍,以该交易平台中的“丝路飞天蜡像”为例,其相关行情数据,实际上是借用国外一石油行情的数据。

在视频聊天室内,其他成员或其本人冒充讲师或“导师”鼓吹在该期货平台交易可短时间赚大钱,以此诱骗受害者通过下载该软件并开户,同时捆绑银行账户操作转账,而在炒作的过程中,讲师或“导师”会让客户频繁交易最大限度让受害者亏损。办案民警透露,打比方来讲,一名受害者进入了一个有100人的qq群,其中大多数的群友,可能都是该交易平台发展的会员等人。

涉案总金额达10亿元

2017年3月30日,南山警方组织各警种出动800警力,分14个小组在深圳、东莞、惠州、沈阳4地联合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诈骗窝点14个,现场共控制涉案人员600余人,带回审查371人。

南山警方介绍,这是南山区公安史上最大的一次抓捕行动,按照精确打击的原则,南山警方对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策划者(集团公司股东)、核心骨干,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会员单位责任人、积极参与诈骗行为的业务经理、主管、主播、“导师”、做“托”业务员、诈骗软件的提供者等240人予以刑事拘留,上网追逃嫌疑人42人,冻结涉案账号113个,冻结涉案资金8840万,而该案件涉案总金额达10亿元人民币。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警惕切勿轻信类似诈骗手法

目前,我国具备经营期货资质的商品交易所仅有3所,分别为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除此之外,金融类别的期货仅能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其他打着期货交易旗号的交易所、会员单位、代理商等均属非法经营。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群众,投资时要擦亮双眼,确认交易场所的经营资质,警惕以下几种常见违法经营行为:

一、交易场所做市商,会员单位设微盘,对赌榨取投资者本金,可能涉嫌非法经营、诈骗、聚众赌博等犯罪

交易场所违规以做市商的模式组织交易活动,发展会员单位,会员又发展代理商、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公开营销,由会员、代理商等参考境外市场商品实时价格,甚至虚设价格行情,与客户进行“对赌”式杠杆交易,客户亏损即会员、代理商等盈利。

有的交易场所或其会员单位还在互联网平台上嵌入微型交易系统或开发手机APP,为获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巧立名目收取高昂的手续费、“过夜费”,还组织人员充当所谓的“顾问”、“老师”,通过电话、微信、直播室“指导”等方式诱骗客户下反单,甚至人为干预电子盘运行,造成投资者资金亏损,上述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或诈骗犯罪;部分微盘以“二元期权”模式经营,可能涉嫌聚众赌博犯罪。

二、打着现货交易旗号从事非法类期货、类证券交易

有些交易场所开展现货连续(延期)交易,即采取现货T+D方式,允许投资者通过每日支付一定费用将交割期限无限延后,并可以通过平仓离场免去交割;交易对象实际上是抽象出的符号和合约,交易场所采用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的方式自动撮合配对,十分类似期货交易。

部分文化艺术品类及商品类交易场所将交易对象进行“现货发售”,其模式与证券发行上市类似,也具有发行、申购、中签等步骤,交易环节采取连续竞价、电子撮合、T+0、设定涨停板等方式,容易出现串通虚拟发行、重复发行套利、关联方坐庄交易等问题。产品上市后大多封闭运行,价格容易被操纵且波动巨大,投资者被引诱高位接盘后即连续跌停,资金被洗劫一空。

三、涉嫌非法集资、无资质经营金融产品交易等金融犯罪

部分交易场所(如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从事商品现货挂牌交易业务的同时,以高息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为买入货物的客户代垫货款,客户以该货物作担保,价格上涨后卖出还款,涉嫌非法集资。部分交易所还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保险、信贷、票据、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一旦参与其中,投资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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