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好惠州的烟花爆竹4家仓库和各县区下销售点,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有证有照的销售店购买,一定要认清包装上的产品流向标识。”昨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洪添做客“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时透露,目前我市已做好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部署,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或者购买到没有条码的烟花爆竹时,可以向公安或安监部门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春节传统的习俗,其产生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刘洪添表示,我市目前已做好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部署,其次是督促和监管我市烟花爆竹4家仓库和各县区下销售点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经营。
刘洪添还呼吁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有证有照的销售店购买,且一定要认清包装上的产品流向标识;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或者购买到没有条码的烟花爆竹时,可以向公安或安监部门举报。
此外,针对时下的春运,刘洪添说,市安监部门正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他表示,我市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将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让违法违规企业“无处藏身”。
《惠州日报》新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洪添做客《行风热线面对面》
购买烟花爆竹应选合法门店
昨日上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洪添做客惠州电台新闻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室,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主题与市民交流,解答广大听众提出的问题。
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格外引人关注。刘洪添介绍,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就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调企业主体责任一定要落实到人,特别是操作人员,如果一名工人违反操作规程,就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如果一名员工受到伤害,就会对家庭造成伤害。二是要求全市各企业公告风险点危险源。三是要求公示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要求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除了常规检查,我市还通过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看原生态,查真问题,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从重处罚,对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不但从重处罚,还通过媒体曝光、纳入失信名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教育
2018年春运已拉开大幕,如何保证市民的回家路平安顺利?刘洪添表示,近期我市深刻汲取2017年“7·6”广河高速龙门路段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广大驾驶员应对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知识宣传。今年春运期间,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车辆检测、司机管理、超载超速等方面作全面部署。
此外,交警部门调集其他警种更多警力,加大路面管控。春运期间,车流、物流、人流都非常大,他呼吁市民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要玩手机、看微信。
布控拦截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但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又该如何防范呢?刘洪添表示,市里和各县(区)对此早已作出工作部署,一方面加大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我市4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所有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此外,对从外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在路上进行布控、拦截。
他提醒,市民要到合法的烟花爆竹点选购烟花爆竹,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是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风险较大。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此外,市民如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点,可向公安或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本报记者姚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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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惠州各县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定
博罗
县城烟花爆竹禁放区划定
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日前,博罗县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在县城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指出,严禁在县城禁放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图片由博罗县公安局提供
据了解,县城禁放区范围为:东面从穿城大道沿中屋,至下头塘 (包括五矿、钓鱼台、保利、华基);南面以东江中心线沿规划大桥路,至商业大街至廖洞排渠;西面从廖洞排渠沿县红砖厂、自备电厂、建材至大桥路(包括观背、水西、博罗新城);北面从文化中心北环一路沿秀村岭至穿城大道(包括兆桂园、富华新城、秀村岭)。
通告中指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工商、安监等部门依法没收其烟花爆竹,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县城禁放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县公安部门特别是县治安、巡警、交警部门和各派出所将切实加大力度,做好巡逻、检查、监督、管理、处罚、整治等工作,制止和劝阻违规行为;县宣传、文化等职能部门和罗阳街道各居委会要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安监、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供销和城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配合公安部门,共同做好县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工作。
惠阳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淡水、秋长部分地区
黑色线框范围内是惠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傅灿 翻拍
据了解,惠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范围包括淡水、秋长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部分地区,范围为:东至山子顶、俄之塘(含雅达山庄、太古城)、大埔石鼓坳村;南至与大亚湾开发区西区交界处;西至白云坑工业区、秋宝路和将军路以东地区;北至迎宾大道。具体界线由公安机关核定。(详见示意图)
严禁在上述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全国性、地区性重大庆祝、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报公安机关审核,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
惠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西为三环路以内(东:324国道与三环路路口交汇处,西:西三环路与共联路交汇处,即惠州市第四中学);南、北为四环路以内(南:四环路与惠澳大道、演达大道路口交汇处,北:在北面四环路尚未开通前为惠汝沿江路与兴湖一路交汇处至东江边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惠民大道、金龙大道、惠州大道与金石七路交汇处,及惠州大道与柏岗路交汇处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金鸡路与惠博大道交汇处至东江边向南往市区方向范围。待四环路全线开通后,以四环路为准)。
惠东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至环城北路、县林业局办公楼、粤惠和谐小区;南至环城南路、国际新城;西至西枝江、河北二路、新平大道二河仔桥至青云牌坊路段第一排门面;北至环城北路、三联大桥。惠东县大岭街道内,东至西枝江,西至坑口桥(坑口河),南至大洲村财山、牯湖和渡湖地段,北至环城北路。包括大岭社区、新安社区、洪湖村红新小组、红一小组和新一小组也为禁燃区域。
龙门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东面由体育馆至美华都城,南面由美华都城至塔山公园至县卫生学校,西面由县卫生学校至县气象局至水厂 (二期),北面由水厂 (二期)至水额头桥至体育馆。此外,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至金龙大道,南至工业七路,西至茶岭村小组,北至工业二路也属禁燃区域。
仲恺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惠环街道、东江产业园、惠南产业园、陈江街道等地,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大亚湾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禁放孔明灯
大亚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石化工业区全部区域,惠州港油气库区全部区域,西区街道办辖区(东至淡澳河;西至与深圳交界处;南至龙海三路,包括茶山村、龙光城;北至与惠阳交界处),霞涌街道办辖区(霞涌南坑高速出口至东兴路以西至石化区;东兴路往霞光二路至青龙河桥止以南至海岸线),澳头街道办辖区以及以区管委会行政大楼为中心(东至石化区西门;南至进港大道,兴盛二路;西至中兴三路,包括虎头山;北至疏港大道)。另外,规定在大亚湾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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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花爆竹走俏市场 电子鞭炮“藏”安全隐患
春节越来越近了,曾被认为增添节日气氛必不可少物品的烟花爆竹,今年却有些冷清。
在很多城市,或执行禁放烟花爆竹令已有多年,或执行更严格的禁放规定, 如北京今年再次在五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禁放烟花爆竹越来越普遍的背景下,电子鞭炮已悄然进入市场销售,这种“搞声音,造氛围”的生意日趋火爆。
不过,看似安全的电子鞭炮,似乎也是“危机四伏”。
天津最严“禁放令”发布 将迎首个“不放炮”春节
日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获得表决通过,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将不分时间、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明年天津外环线以内将迎来第一个“不闻鞭炮声”的春节。
来源:惠州日报、东江时报、法制日报、新浪新闻,今日惠州网综合
记者:江勇龙 李燕文 通讯员雷阿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