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保护费”!90后黑客攻击网游服务器

南方+ 记者

以前只有在现实世界才会发生的收“保护费”行为,近年来在网络世界也愈演愈烈。近日,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冯某敲诈勒索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冯某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罚金。

2017年7月,被告人冯某伙同网络黑客用“DDOS”的方法恶意攻击深圳市某网络科技公司的服务器,造成该公司旗下三款麻将游戏长时间无法登陆后,以继续攻击公司服务器让游戏瘫痪无法运行为由,威胁该公司代理人员每月交17000元“处理费”,该公司明确拒绝后,冯某月等人又多次对该公司服务器进行流量攻击,造成该公司旗下的三款游戏用户无法进行正常登陆等功能操作。

据被告人冯某供述其攻击服务器的技术是2012年一名男子教的,之后他就开始在网络上接DDOS攻击单赚钱,每打一个服务器赚20元左右,每天能赚取300多元钱。2017年5月,曾因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次,他又以攻击服务器为要挟,向游戏运营商敲诈勒索。2017年8月8日,公安机关在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将被告人冯某月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手段多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因被告人冯某月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目的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DDOS”攻击,从专业人士角度来说,就是绑架N台僵尸电脑(俗称“肉鸡”,就是受黑客远程控制的电脑或者机器,黑客可以随意操纵它并利用它做任何事情)同时访问某个网站,使网站因流量过大导致服务器瘫痪。

检察官提示,广大网络运营商应加强企业网络防护体系的安全建设,将黑客攻击拒之墙外,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丁侃

【通讯员】关建勋

编辑 李注
加载全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