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打牌耍多大属违法?99%的工友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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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打麻将,

突然着火,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

消防员赶到,冲里面大喊:里面有多少人?

这时,刚好有一个人出牌:四万!

消防员急了:死了多少人?

这时,又有一个人出牌:两万!

消防员大惊,慌忙问道:剩下的人呢?

只听“哗啦”一声,紧接着,传出一声尖叫: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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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亲朋好友聚在一起,

难免想打个牌、

搓个麻将。

but,

提醒大家适度娱乐可以,

但要避免涉

否则可能被处罚!

1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冬春季节农村及城郊地区赌博违法犯罪,重拳打击赌博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

先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

什么是“赌资较大”?

治安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下面我们可以看看各地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大家春节斗地主、打麻将等不要突破上限:

◆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河北省规定:《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

◆山东省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规定: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算赌资较大;

◆江苏省规定: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规定:《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把“赌资较大”定位于:个人平均赌资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或者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8000元的;

◆四川省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

在广州,

2015年街坊方先生

就因为打10元麻将被拘留。

增城法院认为,方先生一桌四人采取“10元爆炸胡自摸奖五条码”另加明扛和暗扛的赌注方式论输赢,赌资输方每盘每人输10元至60元或更多,赢方每盘能赢30元至300元不等,打麻将明扛、暗扛、自摸中码等很大程度上具有偶然性,方先生等人所进行的打麻将活动实际上是以较小的金额付出博取较大金额收入的可能性,且在赌博现场已查获赌资累计800多元以上,符合赌博“赌资较大”的情形。最后,方先生被行政拘留三日。

线人还要重点提醒一下公职人员

千万不要和“赌”字沾上边!

去年,

孔令辉就因为涉赌被查。

组织上关于不准赌博的规定有很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

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六项禁令”第六条: 

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此外,

开棋牌室的小伙伴也要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

可能会构成“聚众赌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中有这样的表述: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不过呢,

亲属之间有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少量”是多少?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具体请以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来源 | 信息时报、新快报、两高法律资讯等

编辑 | 李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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