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人均结案377件

南方+ 记者 陈香国2018-02-01 16:23

昨日,记者从第三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第三法院执行工作成效显著,被省高级法院授予集体嘉奖,执行局集体荣记内设机构集体二等功。该院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385件,同比增长8.15%,总结案36602件,同比增长9.71%,结案率88.44%,法官人均结案377.34件,同比上升33.58%,比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335.07件高12.62%。

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全力攻坚“执行难”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罗念卫院长表示,该院积极发挥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的示范作用,紧紧围绕“四个基本解决”总体目标,依托“综合治理格局”,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804件,执结16709件,执结率达88.86%。

一方面,加强信用惩戒,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利用广场大屏幕、社区公告栏以及东莞阳光网等媒体平台,全面曝光重点“老赖”;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予以惩戒。全年共部署进行执行专项行动36次,公开曝光224人次,罚款36人次,罚款数额156.5万元,拘留被执行人112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9人。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通过召开研讨会、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程等,积极探索执行转破产工作,并于5月4日正式裁定立案受理我市第一宗“执转破”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转破”案件4宗,消化执行案件1369宗。

大力推进繁简分流 全面实现“简案快办”

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法院的难题。2017年5月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始推行案件速裁快执工作,设立民事审判速裁庭,全面构建案件繁简分流体系,并逐步形成“三定一分”模式。

一方面,设立民事审判速裁庭和速裁团队“定人定岗”,专职审理简单、一般民事案件。速裁庭成立后,通过快速分流、收案预审、庭前调解、庭前会议、当庭宣判等多项举措,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截至年底在七个月时间内便收案1087宗,结案1003宗,占同期大院新收民商事案件数的50%以上,结案率达92.27%,法官人均结案330多宗,平均每人每个工作日结案2宗。

另一方面,该院清溪法庭探索实行“定期轮换”的模式,每周轮流由1名法官担任速裁法官,在当周新收民商事案件中,按30%比例识别简单案件,大大缓解全年结案“前松后紧”困境;刑事案件速裁实行“定量轮换”模式,即由立案庭将刑事速裁案件按照一定数量分给一名法官,满一定数量后再分给下一名法官,既实现繁简分流,又可保证法官办案均衡,提高积极性,施行以来,该院刑庭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天数缩短到16天;执行局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快执”,针对财产保全实施及涉刑事罚没、有财产刑事罚金案件较多的情况,成立保全实施团队、涉刑事财产执行团队,集中快速处理。其他类型简易案件,由各执行团队指定专人快速处理,施行三个月共执结简易案件2580宗,占结案总数的56.76%,结案标的金额10947.39万元,执行到位金额8908.58万元。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我院繁简分流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审判资源得到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二是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周期缩短,可以说实现了审判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罗念卫院长表示。

服务供给侧改革 加快“僵尸企业”重组

2017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企业破产程序在淘汰落后企业或产能方面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审理破产清算案件,并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进度,防止因为受理时间过长而加大相关资产处置难度。如该院受理的东莞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从依法宣告破产到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仅用时一个月。而对于东莞市雅路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等仍有经营价值的企业,该院则积极挽救,在依法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后,持续诊断企业存在问题,并开出有针对性的“药方”,使其具备持续经营发展、逐步偿还债务的能力,加快重整步伐。

同时,该院还通过一系列举措破解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一是创新信息公开机制,破解各方当事人之间信息不畅的难题,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涉及主体多、文书资料多等问题,建立破产案件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制度,实行“一案一号”;二是协调解决破产案件中涉及的民生难题,利用破产审判集中统一处置债务人财产,能有效破解强制执行中不同法院、不同部门的执行条块分割、多头执行难题,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的优势,分别为樟木头某山庄200多位业主及常平某小区业主解决了办证难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难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采写】陈香国 

通讯员】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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