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放开之后,政府除了关注后期幼儿教育各方面的配套,产假与企业用工成本不够匹配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1月17日下午,在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明区代表团分组讨论上,佛山市人大代表、佛山市骏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钟慧珊对此提出两大建议,一是“延长社会生育保险保障工资的天数”,二是“80天奖励假夫妻双方共享”。
“现在女性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80天奖励假,一共是178天。这其中,前部分98天基本产假工资是生育保险支付,剩下80天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钟慧珊表示,如果有些女性生二胎,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就要承担员工160天不在岗的全额工资,对企业用人成本的负担很大。而为了降低成本在招聘过程中优先考虑生了二胎的,对刚毕业,刚结婚的女性就很不利。
钟慧珊就此提出建议,通过延长社会生育保险保障工资的天数,降低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显性成本,也使招聘过程中人才考虑因素能够均衡化。此外,她还提出另一新建议,即产假奖励假部分的80天夫妻双方共享。
所谓奖励假的“共享”,就是说前面的98天是产妇自己的,后面的80天男方在小孩身体不适、妻子状态不佳等情况时也可以休,休假的天数在女性奖励假当中扣,总数是一样的。
“现在提倡的是父母共同养育小孩,已经逐渐变成把‘陪产假’转变成‘父母假’,父亲也要参与进来的。” 钟慧珊认为,母亲生完小孩之后父亲可以通过共享奖励假更多地去照顾小孩,照顾产妇,对产妇产后抑郁情绪等的调整也有一个很好的疏导作用。
与此同时,原先产妇所在企业以前承担的是178天的假期,共享之后就只承担女方的一部分,男方那边的企业也承担一部分,等于两方企业共同来承担生一个小孩所产生的一系列增加的用人成本,也是从另一角度减轻企业用人成本压力。
■背景链接
2016年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此前的独生子女母亲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8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78天。在该时间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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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王雅铄
【记者】叶洁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