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索酬不成摔死狗”当事人公开道歉:特别后悔,控制不了情绪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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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在网上引发众人关注。

1月12日上午9点58分,狗主人吴女士通过微博账号@Zero旦旦 称,成都龙泉警方12日凌晨找到捡狗人何女士,在派出所内双方见面,对方哭着对她道歉。

吴女士12日发布微博。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分局工作人员12日上午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但针对网上反映的“女孩讨要丢失爱狗未谈拢酬金,柯基狗疑被捡狗人丢下楼摔死”的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目前,吴女士提出何女士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要求,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索要赔偿,不接受私了。

吴女士与她的爱犬。

摔狗事件当事人公开道歉

“特别后悔,自己控制不了情绪”

半月前,成都吴女士的柯基犬莱恩走丢,经过打听得知被小区门卫捡到后送人。联系上捡狗人何女士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甚至声称要火烤狗肉。11日上午,吴女士再次到捡狗人家协商却被拒门外,此时屋内能听到狗狗叫声。最终,狗被发现在何女士楼下躺着,嘴角流血并抽搐,经抢救无效身亡,医生推断系高处坠落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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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活的还是死的?”疑捡狗女子索酬金未果,6楼扔下小狗摔死

吴女士与捡狗人的微信截图。

12日中午,封面新闻报道称,何女士方表示,此事不准备公开道歉,吴女士泄露了他们的个人隐私,要去法院起诉。

12日傍晚,何女士终于通过封面新闻为自己做错的事公开道歉,并就这件事情的一些细节进行了首度回应。

记:从昨天到今天,你经历了什么?

何:很多电话来骂我,诅咒我全家。完全没想到,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记:你对整个事情有什么想说?

何:我从没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办,心里也特别害怕,现在慢慢冷静下来了,觉得自己确实做错了,自己做的事情很过分。我想通过媒体,发自肺腑向小吴,还有所有关心这个事情的朋友和网友表示歉意,真的对不起大家。

记:很多网友最想知道的,这狗到底是不是故意摔死的?

何:绝对不是。我也曾经养过4条狗,绝不会这样做。当时我用绳子,想把小狗放下去放了,结果绳子突然断了。我说的是事实,绝不撒谎。

记:既然小吴上门来要了,那为什么不直接归还呢?

何:我现在特别后悔,自己控制不了情绪,造成了这个不可挽回的后果。在11号前,小吴曾经来过,网上也发了,我情绪很不好,11号到家里来要的时候,我就赌气,偏不给你,我打结10几米的绳子,想把狗放了。

记:我们在微博上看到你名字的账号,是不是你?

何:有亲戚今天电话告诉我了。我不玩微博,只有微信朋友圈。这些微博是别人冒充的,这些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做。

记:网友看到你和小吴的聊天截图,认为你有戏弄对方的很多话,你为什么会说这些话?

何:这都是我的错,我向小吴真心道歉,这次对我是一次大教训,以后我一定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真的对不起。

记: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何:该赔偿损失的,能和小吴好好谈,我一定要诚心诚意把这个事做好。再次对大家说对不起,也请求大家能原谅我这次错误。

律师:网友人肉搜索寄花圈违法

事件被广泛传播后,不少网友表达气愤情绪,开始对捡狗人何女士进行“人肉搜索”,在网上公开其个人信息、电话号码、所在公司信息及地址,有网友甚至在淘宝下单丧葬品邮寄过去。

主持人兼演员杨迪也公开转发网友透露何女士个人信息的微博,并在评论区发布短信截图,表示自己已发送“希望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你身上”的短信给何女士。

杨迪在微博下称已发短信给何女士。

关于这个事件,聚焦于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南都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进行分析。

1、捡狗人的行为是否违法?

周浩:这个事件中,捡狗人何女士拒不交出并据此索要财物,已经涉嫌侵占罪。

拾取遗落物品拒绝归还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占,数额大的或触犯刑法;若数额较小,则也将被予以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鉴于爱犬系高空坠落而死,尚等待警方调查结论,如是捡拾人所为,或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狗主人是否能索要赔偿?

周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次事件中,捡拾人何女士拒不归还,未妥善照顾致使狗高空坠落而亡,即便无法确认其故意而为,但至少也是重大过失,狗主人有权索要赔偿。

3、网友“人肉搜索”的行为是否违法?

周浩: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手机信息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进而导致被“人肉搜索”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应当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范围之外,还为“人肉搜索”、非法买卖、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说明。

这个事件中,网友可以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但通过人肉搜索将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显然违法。此外,寄送丧葬品也是一种对他人的侮辱。

杨迪作为公众人物,公开转发含有当事人信息的微博是非常不妥当的行为。

南都见习记者 张雅婷

部分内容据微信公众号:华西都市报(ihxdsb,记者 李逢春 见习记者 田之路 何方迪)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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