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4月起违法建设一经主管部门认定将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佛山国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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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相信各位佛山街坊

都看过不少违建处理的新闻:

天台违法建设员工宿舍、

占用农用地建设出租屋、

江边违法建房

……

天啦噜!花式违建到处都是!

然而……

《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今年4月起施行!

违建者将受到重罚!

近日,《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十五届1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历史遗留的违建物、“抢建”违法建筑、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违建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什么是违法建设?

《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四)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五)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什么要制定、实施《办法》?

近年,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城乡居民为了个人私利进行违法建设的现象频频出现,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秩序,制约了城乡建设发展。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佛山实际,出台佛山查处违法建设方面的地方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办法》对违建的巡查和制止、认定、拆除、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实施后,佛山违法建设将得到有效遏制,从而使城乡土地规划管理秩序得以维持,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城乡环境和投资环境。

《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

针对佛山各区发展不均衡,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背景、时间各有不同的情况,《办法》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由各区政府根据发生建设行为当时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佛山历史违法建设存量大、处理难,当前违法建设治理任务是实现“历史违建逐步减少、新增违建有效遏制”,因此从实操角度出发,确定了这一处置原则,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去消化和整治,也向社会传递了“历史问题不是不追究”的信号。

房屋违建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是真的吗?

《办法》明确了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违法建设工作中的权责,各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竣工验收、办理权证、许可证等手段监管防治违法建设。例如,规定建设部门对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除特别规定情形外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者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继承登记和生效法律文书转移登记除外)和抵押登记。

抢建,想要“生米煮成熟饭”?小心被强制拆除!

在建的违建已被责令停止建设,但还有一些当事人继续“抢建”,想要“生米煮成熟饭”。对此,《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办法》规定了强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开发商诱导违建也将被罚款了!

《办法》还规定了对违建当事人的处罚,其中,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对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建设工程未经验线或者经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违法建设行为轻微并及时自行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另外,对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商品房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不得诱导他人进行违法建设,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由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对商品房开发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将违法信息录入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并对其诚信记录进行扣分。

违法建设不但不利于佛山城乡土地的规划管理,

还可能带来很多安全问题 ☟

楼顶加层

损害楼房主体结构,存在风雨、雷电、高空坠落等安全隐患。

违法改建

违法改建、搭建,破坏建筑物整体外观形象、影响规划楼间距采光距。侵占公共空间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周边环境,消防隐患严重。

违建地下室

易造成坍塌、水、火、燃气等重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险情,无处可逃。

在农用地违建

非法占地,严重破坏用地规划,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在河道用地上违建

侵占河道用地,损害河道构筑基础,对河道管理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危及自身安全!

相信《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的施行,

会为佛山城乡违建的情况带来改善。

打造美好佛山离不开我们每位市民的配合,

希望大家能认识到违建的危害与影响,

积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向违法建设 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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