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 可直接税前扣除吗?

广东国税
+ 订阅

问: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四、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加载全文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