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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周世玲 12月26日,深圳市院前医疗急救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院前医疗急救补贴从300元上调为600元,明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5年。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2月26日印发《深圳市院前医疗急救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在市急救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对急、危、重伤病员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办法适用于具备从事院前医疗急救业务资格并纳入120急救网络,接受市急救中心调度安排,履行提供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及经评审合格的心脑血管等疾病定点救治单位。
市财政按急救车接受120调度每出车一次奖励600元的标准安排院前医疗急救“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各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以奖代补”资金总量按其急救车出车数量、质量、满意度等因素核定。奖励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据了解,此前2014年起实施救护车每车次300元的补贴标准。
该暂行办法有效期五年,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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