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跳楼”的法律问题

黄埔检察
+ 订阅

近年来,全国各地跳楼者砸死砸伤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每一次事件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沉重的悲痛。当我们在反思他们为什么选择轻率的结束生命时,很少关注到跳楼者轻生的过程中砸死砸伤他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或者,你们会问:对一个连生命都不在乎的人,还有必要的谈责任吗?但是,任何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都必须以不侵害他人权利为界限。

近日,西安发生了一起保安为救跳楼者而被砸死的事件。对于逝者,我们给予最深切的悲痛。但对于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我们也应该仔细分析,吸取教训。

事件回放

近日,在西安市发生了一起悲剧,让两个家庭遭受悲痛。43岁的李某,原是一名普通的小区保安。2017年12月10日,李某在值班期间,发现高层上一女子打开窗户,站在窗口,李某喊着“别跳,别跳”,可已没有用了。女子坠下后,他跑了几步迎上去,将女子接住,但瞬间被砸倒,他和女子都倒在地上,两人旁边都有一堆血。120赶到后,证实两人已死亡。

一、民事方面

根据各大媒体报道的内容可以看出,该名女子是跳楼自杀,而非意外坠楼。该名女子跳楼自杀的行为,造成了自己和李某死亡的结果,在轻率结束自己生命的同时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符合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本事件中,该名女子当场死亡,无法直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这时应该用其个人的遗产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另外,各地都成立了见义勇为奖励和优抚的制度,李某的家人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获得相关的经济奖励和优抚。这也是给予见义勇为者的一点慰藉。

相关法律

1.《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刑事责任方面

本事件中,该名女子当场死亡,不存在承担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但若该女子没有死亡,造成了李某死亡或者重伤的情况下,就涉及到是否该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了。

1. 若该女子是意外坠楼,属于意外事件,自然不存在刑事责任。

2. 若认定该女子是故意跳楼自杀,就要区分具体情况来看。若是明知楼下人员活动频繁,可以预见自己跳下去可能砸中他人,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属于在结束自己生命的同时,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3. 若该名女子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或者已经预见了,但轻信楼下的人员会避让而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则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们在悼念逝者的同时

小明还是想告劝大家

生命只有一次

来之不易

当好好珍惜

文丨风信子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加载全文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热门评论
快来抢沙发

    继续阅读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