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迎来降税,家门口买进口货也能省一大笔钱

南方+ 记者

记者从中山海关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国将对一大批消费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本次降税涉及货物种类多、降幅大,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涉及到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从17.3%降至7.7%。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降税中关于婴幼儿奶粉和尿布的关税调整相当抢眼,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以及婴儿尿布及尿裤等商品的暂定税率自12月1日起降至0。这就意味着,宝妈奶爸们近期就可以在家门口的超市、便利店见到更多的进口奶粉和纸尿布了,价格也将更加实惠。

马上就要“双12”了,紧接着是圣诞打折季,本次降税对“海淘”及旅客出境购物是否有影响?中山海关介绍,本次调整的是货运渠道的进口税率,也就是说仅仅是针对商家进口的相应货物,而通过海淘或者出国购物携带进境并不适用,旅客通道和邮寄渠道的税率仍按原规定执行。海关提醒,消费者在出境“买买买”的同时也要擦亮双眼,熟知海关相关政策,不要被无良商家借降税政策做的虚假宣传蒙骗。如有需要,可致电“12360”海关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最新政策】

——旅客渠道物品进出境验放规定: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其中十五天内首次进境的居民旅客在境外免税购物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免税烟草限量为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1瓶(不超过750m)。若旅客携带超出免税限额的物品或者手机、电脑等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依法缴纳税款。

——邮寄渠道物品进出境验放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太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限额的,视同进出口货物,需以货物进出口方式报关。

——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出境规定:进境旅客携带金银重量超过50克的,应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要向海关交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由海关依法予以征税放行。

——进境物品最新关税税率: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税率分15%、30%、60%三档,常见的手机、数码相机的税率是15%,烟酒、部分化妆品、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税率为60%,建议各位旅客出境购买应税物品的时候要算好差价。

【南方+记者】廖冰莹

【通讯员】何雪雁 黄飞灵  

编辑 卢子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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