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记者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珠海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于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市3687辆巡游出租车的计价器参数将变更。
“为保证出租客运市场的运力供给不受车辆回场调整影响,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质监局,计划用15天时间分批次完成所有车辆的计价器调整。在此期间,出租客运市场上将同时存在新旧两种运价。”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巡游出租车行业随机性较大,假如在这15天内多次乘车,可能遇到运价不同的情况,这属于正常现象,敬请广大乘客理解包容。
据了解,本次运价调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起步里程从3公里下调为2.5公里(即一类车12元/2.5公里,二类车10元/2.5公里),续程运价上调0.2元/公里(即一类车3元/公里,二类车2.6元/公里);二是空驶费起征点从满20公里下调至满12公里;三是夜间收费时间从0时起调整为23时起;四是跳表规则调整为满一元一跳。
以二类车为例,本次价格调整后,对于单程12公里内的中短程运输,根据实际里程和慢驶时间,每程车资增加0—3元不等。例如:12公里运距按原运价计算车资:10元(首3公里)+2.4元/公里*9公里(剔除起步里程3公里)=31.6元。按新运价计算车资:10元(首2.5公里)+2.6元/公里*9.5公里=34.6元,即增加3元。
市交通运输局向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呼吁,必须严格遵照《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计价器收费,未对计价器进行新运价标准调整的,务必按计价器计算的原运价收费,不得向乘客索要额外费用。若遇乘客在乘车途中询问新运价情况,请广大驾驶员耐心解释,态度谦和。
同时,乘客如发现驾驶员有不按计价器收费、涉嫌擅自改造计价器等行为,可致电监督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