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应税行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销售货物等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罗列一下什么行为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定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2、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
3、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4、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5、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6、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7、 金融商品转让;
8、 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9、 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10、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费用;
1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2、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13、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4、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征收减按2%征收增值税;
1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
16、纳税人销售旧货;
17、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18、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1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不符合要求的,购货方有权拒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来源:佛山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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