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推送中,
小编为大家科普了什么是“扫黄打非”
不知道大家get到干货没?
今天小编将继续为大家科普——走进“扫黄打非”之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定义
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
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等。
敲黑板啦!
发现非法出版物
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信函举报
寄送地址:中山市港口镇世纪西路2号文化中心208室
收件人:港口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528400
2、电话举报
港口镇“扫黄打非”工作投诉电话:88402230
中山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
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12318
全国扫黄打非举报电话:12390
3、网络举报
中山市12345政企通服务平台:12345.zs.gov.cn
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
知道了举报渠道
那么非法出版物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市民可以通过什么特点辨别出非法出版物?
常见的非法出版活动有:地摊、游商、无证印刷复制窝点、地下批销窝点、租售盗版书刊和光盘的小店。
具体表现:
(1)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2)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
(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
(10)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常见非法出版物特点
(1)含有下列内容的违禁出版物: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及买卖书(刊、版)号出版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4)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8)擅自印刷、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和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港口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祝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