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中,有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
也就是说,新规则印发前,纪委对“老虎”“苍蝇”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是依据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其中明确,纪检机关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可给予“立案”,进入“调查”阶段。但新规则对此表述作了变化。
具体是这样的↓↓
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流程对比
旧
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
新
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
那么,在新规中,关于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的工作流程,你知道多少呢?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