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州政府网发布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实施细则明确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市本级公租房的条件、流程、配租标准、租金标准等重要内容,想要申请公租房的来穗务工人员一定要知道哦~
该《征求意见稿》于7月13日至7月22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意见可以到广州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提交哦~直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就可以啦~
哪些人算“来穗务工人员”?
实施细则所称来穗务工人员是指在广州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来穗务工人员配偶为广州市城镇户籍的,按照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哪些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
种类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种类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种类一”4、5、6项目条件。
四类人可优先配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的方式优先配租:
1符合种类一规定,且在本市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工作累计超过3年,且申请时正在从事上述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2符合种类一规定,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参加献血,或者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累计超过50小时的申请人。3符合种类二规定的申请人。4符合种类一或种类二规定,且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
具体加分系数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区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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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受理部门应当自市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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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实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实其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情况。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信息分别送达区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人口计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团市委、市义工联审核。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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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当自收齐各会审部门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情况汇总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并录入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通过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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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在政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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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公布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配租和租金标准是怎样的?
配租标准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可以承租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原则上配租单间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
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有意见,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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