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新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肖志坚 为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由新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锦钊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兴、陈荣贤、陈锦忠、陈启雄、黄伟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伍树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府办负责人,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无记名表决方式,决定免去刘锋汉的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肖志坚为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还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个别县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个别市人大代表辞职的议案》。
随后,梁锦钊主持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会场全体人员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奏唱完毕,新任命的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志坚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
【记者】梁桂婵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