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3月1日起,我市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到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上,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如何可以免排队、少奔波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社保姐姐来教你利用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省时省力新技能get√
具体使用步骤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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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进入以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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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单位用户登录”。没有注册的单位,点击“单位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已注册的单位,输入“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后,按第6点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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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户注册”页面弹出后,输入“组织代码”和“单位名称”,然后点击“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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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出以下视窗,填写视窗内“单位用户注册”内容(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点击“提交”,即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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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完成后返回以下页面,点击“单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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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网上服务平台”菜单栏,选择“单位社保业务查询”,然后点击“单位生育津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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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费用年月段”(即单位参保人员生育费用发生的日期区间,区间不能超过一年)和“发放年月”(即单位参保人员生育费用到帐的月份),然后点击“查询”,即可知道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津贴金额,系统提供导出功能,请自行导出、打印。
来源: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