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倍!中山拟调整幼师待遇征求民意

南方+ 记者

幼儿园入园贵、入园难,幼教工资却不高,在不少城市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今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文,向社会各界征求《中山市镇区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修订稿)》(下称修订稿)意见。

中山幼师月薪最低或可达2265元

中山市教体局称,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镇区幼儿教师工资实行待遇与绩效挂钩、保障与激励结合的原则,既制定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同时制定幼儿教师月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在保障教师基本收入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幼儿教师收入的差距,实行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修订稿对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和幼儿教师人均最低工资指导标准进行明确。其中,中山市在职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为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不含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不含托管、周六及寒暑假等加班补助,下同)。

非等级幼儿园,在职教师月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省(市)规范幼儿园,在职教师月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7倍;市一级幼儿园,在职教师月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省一级幼儿园,在职教师月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中山市从2015年5月起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照此计算,中山市省一级幼儿园的在职幼师,每月最少拿3624元;市一级幼儿园的在职老师,每月最少拿3020元;省市规划幼儿园的在职老师,每月最少拿2567元;非等级幼儿园的在职老师,每月最少拿2265元。

幼师待遇仍普遍低于小学教师

据了解,早在2009年,中山市曾出台过《中山市镇区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在职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为18000元/人/年,即1500元/人/月(不含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下同)。幼儿教师人均最低工资指导标准。非等级幼儿园,在职教师年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20400元,即月人均不低于1700元;市规范幼儿园,在职教师年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22800元,即月人均不低于1900元;市一级幼儿园,在职教师年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25200元,即月人均不低于2100元;省一级幼儿园,在职教师年人均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0元,即月人均不低于2500元。

“按照方案,幼师的工资会比以前有提高,但和小学相比,幼师的待遇还是不算高。”中山市小学和幼儿园老师介绍,目前幼儿园教师都没有编制,幼儿教师的工作量不小,工资却一直不高。“中山市最低收费的民办小学教师月薪也有3000元,高一点的能达到8000元。不过这个是最低指导价,幼师的实际工资可能比这高。”中山市西区一所小学校长说。

中山市教体局称,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修订稿有修改意见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于2017年7月7日前反馈。联系人:苏垣来

联系电话:89989377

传真:88882766

邮箱:zssxqk@126.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8楼811室

编辑 朱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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