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碧”真属于可口可乐公司?看呆!这些大公司这样注册商标

新北方


想喝“雪碧”,却买到“雷碧”

第一感觉:是不是自己买了山寨货?

把心放肚里

它其实是个“卧底”

或许你很难相信,“雷碧”这个商标的所有者,真的就是可口可乐!对,就是那个可口可乐!

事情是这样的——

山寨产品在取名、包装上的高度相似,往往让正牌商家猝不及防。被逼无奈,这些正牌商家采用了“以牙还牙”的策略——先抢注一批商标,让投机者无漏洞可钻。

还没完……还有这些“大公司”,“山寨”起来,贼认真!

大公司纷纷注册“山寨”商标

相比可口可乐,星巴克注册起商标来,真的只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他们可能翻遍了新华字典:星巴客、巴克星、巴星克、辛巴克、辛巴客、新巴特(绝佳的相声练习题材)……

大家小时候吃的正版大白兔奶糖是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系统中,上海冠生园食品确实注册了很多类似商标,例如2014年注册的“巨大白兔”、“巨白兔”、“金兔”;1991年注册的“大黑兔”、“大花兔”、“大灰兔”、大红兔”。

我们知道有红米手机,但很少有人知道,小米已经把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全都注册了!不知道集齐所有颜色的米能不能召唤雷军……

除了颜色控,还有亲情控。既然有阿里巴巴(爸爸),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有阿里妈妈?既然有了阿里妈妈,为什么不可以有阿里爷爷、阿里奶奶?嗯,独生子女太孤单,再来个阿里哥哥、阿里弟弟、阿里姐姐和阿里妹妹也是极好的;当然,阿里宝宝显然也是不能少的。

我们有了老干妈陶华碧,这显然还不够,来个老干爹,老干妈才不孤独;当然,老干爹老干妈,你也可以喊成老干爸、老干娘,这要看你的心情和你们当地的习惯;此外,既然有干爹干妈,就还要有干儿子、干女儿。

下面看点简单的,数字——六个核桃的厂商名叫养元智汇。七个核桃和十个核桃也被抢走了。

更过分的是,甚至有人还生产出了九个核桃,比六个核桃整整多了3个!

怎么办?养元智汇想了个办法,它把“八个核桃”、“九个核桃”拿到了手里。

大公司为何疯狂注册商标

律师表示,如果一家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时选择了某种类别,如可口可乐注册“雷碧”时选择了“非含酒精饮品”类,那么若另有商家生产了“雷碧”品牌的非含酒精饮品,那么可口可乐就可以进行起诉。

不过,一方发起诉讼时,必须要证明对方产品商标与自己近似。此外,像可口可乐公司注册“雷碧”商标,可能就是为了避免遭山寨的预防手段。因为,如果可口可乐不注册“雷碧”,那么,另一个商家生产了“雷碧”,而且变更了字体设计等,可口可乐就不容易证明对方的商标与自己的“雪碧”类似。

但是,对于上文图片中的“雷碧”饮料,金律师认为,可口可乐哪怕以“雪碧”商标侵权为由进行起诉,也很可能胜诉,因为图片中的山寨产品的包装与雪碧非常近似。而可口可乐注册“雷碧”主要是预防措施。

其实,最近几年,大公司的商标案并不少见。例如“新百伦”和“New Balance”一案件。

据北京商报2016年6月27日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新百伦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判决认定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款原告人民币500万元。

此外,贵州的“老干妈”与福建的“老大媽”也展开了一场商标权属的争夺。2016年,双方历时4年的商标权属纷争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福建省南安市阿庆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的“老大媽”商标,构成对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驰名商标“老干妈及陶华碧头像”与“老干妈”的摹仿。

那么,什么才是商标侵权呢?商标侵权是指: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现行的《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品牌和商标的保护,其实是对知识产权和原创精神的保护,咱们国家正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良好的制度保障和社会环境,才能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尊重的意识。其实,预防品牌被山寨,不光需要正牌商家的努力,更需要管理部门和法律制度的跟进。商标保护的越严密,消费环境越清净,消费才能越放心。

编辑 李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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