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5月23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指出,“十三五”期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任务依然是扎扎实实推进基本均衡发展,目前尚有25个省级单位未全面完成基本均衡发展任务。在这个时间出台《办法》,一是要为先期通过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提出更高的目标,推动工作再上台阶,二是要让各地明确认识,基本均衡发展不是最终目标,要目标长远。对于尚未实现基本均衡的县,也要督促他们从目前开始,作出长远规划,并做好现实努力,扎实推进。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关键是补上农村这块“短板”。图为广州汤村小学的学生在跳绳。
六成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办法》要求,督导评估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督导评估要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办法》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评估设计了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化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其中包括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和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此外,《办法》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和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的评估指标也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占全国总数的62.4%。今年,还将有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届时合计总数将达到2300个左右,占全国总数近80%。
对比原来的基本均衡发展中在资源配置方面由省级制定“门槛”要求,此次的《办法》提出了国家统一要求。对此,何秀超表示,资源配置是办好义务教育的条件和基础。在优质均衡发展中,不允许再有少数学校、部分条件上依然存在缺口。《办法》在资源配置方面提出的要求,就是要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义务教育在资源配置上的高标准,无差别。
百人以下学校按百人拨款
在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方面,《办法》设计了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办法》要求,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且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需配备规定面积的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
《办法》强调,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办法》强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办法》还要求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针对教育质量评估,《办法》要求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要求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包括信息化、教师培训费、设施设备利用率、德育水平与综合实践活动、课业负担和学业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办法》提出,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要达到85%以上。
《办法》除了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明确的评估标准和要求,还将存在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弄虚作假、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情况,作为一票否决指标,不予认定,以回应社会关切。
水平值、校校达标要考核
对比2012年出台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办法》的评估标准更新更全,标准更高。
“如在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新的指标,如骨干教师配备、体音美专任教师配备、网络多媒体教室配备、城乡义务教育四‘统一’、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城区和县镇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比例、设施设备利用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课程开齐开足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等。”何秀超介绍,《办法》从严掌握,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由原来的0.65、0.55,提高到0.50、0.45。
在学校资源配置的指标与标准部分,《办法》区别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对设定的7项指标作了“两维评估”,既要求各项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都要达标,也要求各项指标的水平值也要达标,以体现“高水平、高均衡”的“两维要求”。同时,在水平值的评估中,要求各所学校“校校达标”,以体现“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宗旨。
何秀超指出,此次《办法》将“教育质量”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设计了9项指标,加重了对“质量”评估的权重。同时,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两个部分,在选取指标时,也都是强调了与提高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性。特别是《办法》中采用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标,强化了指标体系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关注,提高了质量评估权重和权威。
南方农村报记者 卢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