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小作坊
一、定义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二、监督管理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韶关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已于2016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布实施。
食品生产小作坊需取得《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方可生产,食药监部门将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无证生产食品小作坊进行查处。
食品生产小作坊要主动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证要求请查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三、限制内容
食品小作坊的食品不得在网上销售。
食品小作坊不得分装、委托加工及接受委托加工。
《韶关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禁止小作坊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中28大类中的63个发证单元食品。
韶关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韶关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以外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禁止目录》以公告为准
四、消费指引
要购买安全、放心小作坊食品,应做到以下三点:
1.看证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营业执照、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看标签: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号、配料表、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索票索据:购买产品时,尽可能索取并保留购物小票以及发票、收据等凭证。
五、投诉举报途径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购买有证食品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如发现无证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无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销售,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1-
拨打电话
0751-12331
2-
登录网站
http://www.sgsfda.gov.cn/
3-
来访来信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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