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版古惑仔”上演,14岁少年向小学生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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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崇拜影视作品中的“大哥”形象,便模仿着在校园中拉帮结派,向同学收起了“保护费”,还在事情败露后进行威胁恐吓。近日,梅江警方快速依法处置了一宗学生收取“保护费”的校园欺凌事件。

案例回放:学生校内收取“保护费”

2017年4月下旬的一天,梅江公安分局西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某小学校长的电话,其在电话中反映该校一名小学生被初中生强行收取“保护费”,请求警方处理。西阳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到该校进行处置,经了解,该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与某中学共用校区,一天放学后,小李(14岁,化名)等几名初一学生叫住了正准备回家的四年级学生小张(化名),问他要不要借游戏号和交保护费,小张怕小李等人对他做出不利行为,便答应下来,于第二周交出了总计100元的“借号费”和“保护费”。但事情还没完,小张在一天课后打乒乓球时,又被小李等人盯上了,他们再次向他收取“借号费”和“保护费”总计300元,小张很害怕,身上又没钱,只好答应说下周一给他们钱。到了规定时间,小张终于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报告给了老师。更让人吃惊的是,与小李等人一起收保护费的还有一个名为小陈(化名)的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事情败露后,竟叫人传话给小张,说要收拾他。

民警立刻委托老师叫来涉事学生小李等人,严肃地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收取“保护费”和威胁等行为的危害性,同时也和他们聊天,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原来,小李等人很喜欢看《古惑仔》这类影视剧,觉得里面的大哥形象很酷,于是几个同学聚在一起,在校园里拉帮结派,充当起了“校园大哥”的角色,以为这样便可和影视剧里一样,横行霸道、受人追捧。民警现场纠正了他们的错误想法,指出影视剧中的此类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千万不可盲目模仿电视电影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否则将引发严重后果。

警方提醒:防范校园欺凌须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的阶段,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形,极易受到不良事物的影响甚至盲目模仿,由此导致校园欺凌的发生:一是家长、老师错误的管教方式,比如以暴制暴,或者在同学间发生欺凌行为时,老师不及时加以阻止,也可能造成其他同学的错误认识;二是各类媒介所传播的暴力信息,部分影视剧、书籍中涉及到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被英雄化,会误导孩子价值观的发展。而性格比较软弱或不合群的学生,则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中的受害者,也常常出现被欺凌后不敢声张,任人欺负的情况,长此以往,会对他们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在校园欺凌屡屡出现的今天,如何有效地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警方提醒,防范校园欺凌,应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们认识到欺凌的危害,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从而远离违法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学校和家长也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状况,同时让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事件时切勿因害怕而不敢声张,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避免成为校园欺凌中的受害人。

【来源】梅州日报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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