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门网约车细则来了!这些车、这些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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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江门市今天(5月4日)颁布了《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对网约车辆有什么要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且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6年;

(二)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等相关要求;

(四)达到申请时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求;

(五)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少于1750毫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少于13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少于108千瓦;

(六)5座乘用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7座乘用车轴距2900毫米以上;纯电动乘用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

(七)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在3年以上6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评估,且评估价格不低于15万元;

(八)外观、颜色不得与服务所在地巡游出租汽车相似,不得安装出租汽车顶灯或类似顶灯,不得在外观车身上喷涂或张贴标志标识;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发动机排量不作限制。

对网约车驾驶员有什么要求?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撤销或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下面,我们通过一张图来全面了解它吧!

来源|江门交通运输局、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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