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当这样的消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意味着对涉嫌严重违纪党员干部的立案审查就已经开始。
“纪律君”将通过模拟案例,带你了解立案审查有着怎样细致的程序要求。
模拟案例:A市纪委对反映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后认为,赵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对方财物等,属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拟对其立案审查。
先立案再审查
根据《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立案审查的条件是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且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根据初核情况,赵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显然符合立案审查条件。
按照《工作规则》第九条规定,A市纪委将对赵某拟立案审查的决定向A市委请示汇报并向省纪委进行了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3月27日,A市纪委执纪审查室起草了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A市纪委书记审批并报A市委书记批准同意予以立案审查。
随即,执纪审查室主任带着室内同志研究提出了审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报A市纪委副书记批准后,由执纪审查室副主任担任组长的审查组同时成立,下设谈话、外查、综合、后勤保障等若干小组。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查方案
4月1日,A市纪委书记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了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4月3日上午,审查组的2名同志敲开了赵某办公室的门,将其“请”到了A市纪委专门的审查地点。
当天晚上8点,审查组同志拨通了赵某家属的电话,通知赵某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晚上9点,A市纪委网站上挂出了“A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某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
开展审查谈话
“赵某同志,有没有问题,组织上会给你查清的。”A市纪委副书记在与赵某谈话时,向其讲明了党的政策和纪律,“请你来,就是让你配合组织审查,把有关问题说清楚,组织不冤枉一个好干部,也不会放过一个问题干部,请你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结合外查工作进展,谈话组拿出了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请赵某认真学习后再继续谈话。经过多次谈话。在层层剥茧中,赵某的情绪开始出现了波动。
打铁还需趁热。4月10日是赵某的入党时间,谈话组的同志决定给他过一次政治生日。他们调取了赵某的入党志愿书,帮他回忆“激情燃烧的岁月”,细算“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
面对着墙上的党旗和自己当初手写的入党志愿书,想起当年握拳许下的誓言,赵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失声痛哭起来。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他详细交代了与王某等企业主交往、接受宴请、到高档餐饮场所消费、收受红包礼金字画、为王某拿项目等问题。谈话组均如实记录在谈话笔录中,由赵某阅看后签字。
“一次次吃喝玩乐和所谓的礼尚往来,让我陷入‘围猎’不能自拔,在‘温水煮青蛙’中淡漠了党的意识,甘愿为王某拿项目、开后门,最终跌入了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在撰写的忏悔和反思材料中,赵某深刻剖析自己的违纪过程,诚恳表示接受组织处理。
外查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谈话的同时,外查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按照确定的外查方案,外查组2名同志到A市教育局,与经手中小学操场跑道改造项目的有关同志谈话,了解项目招投标过程,并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与私营企业主王某谈话,核实有关情况;与赵某妻子谈话,了解逢年过节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到某高档餐饮场所调查,核实赵某接受王某等人宴请情况;请司法机关协助,到赵某家里和办公室等场所搜查,提取并暂扣相关涉案款物……
整个外查工作中,外查组同志严格遵守《工作规则》规定,遵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擅自采取调查措施,不得从事与外查事项无关的活动”的“四个不得”纪律要求,同时,遇到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综合审查谈话和外查工作的开展,审查组组长以书面形式报告审查进展情况,对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如新发现问题线索等及时请示;执纪审查室主任则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证据和涉案款物保管
在赵某家中和办公室,外查组的同志发现了大量现金和名烟名酒、冬虫夏草、名家字画等物品。在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后,执纪人员当着赵某妻子的面,对涉案款物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并由赵妻等在场人员签名后,执行了暂扣、封存措施。对名家字画等价值不明物品,及时请专业机构鉴定,专门封存保管。
所有涉案款物均在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后,进入了A市纪委的专用账户和专门场所,由专门人员保管。同时,所有审查谈话的录音录像资料,也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查组分别保管,以备定期核查。审查期间,执纪审查室主任、A市纪委副书记定期检查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在谈话组和外查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全面、客观的证据构成了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赵某违纪涉嫌犯罪的事实浮出水面,审查工作进入了尾声。
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
经过连续半个多月的奋战,审查组查明了赵某的违纪事实,撰写了违纪事实材料并与赵某见面,听取了本人意见。赵某对此表示认同,签署了同意的意见。
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审查组形成了审查报告,包括赵某的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等,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均在报告上签名。
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审理
案结卷成,事毕归档。此时,审查报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以及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变成厚厚的一沓案卷。在报A市纪委书记批准后,这些案卷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立案审查告一段落。
《工作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坚持集体讨论和签名留痕,不仅可以防止出现个人意见凌驾于集体之上的“一言堂”现象,也可为倒查追责、终身追溯留下依据,倒逼执纪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立案审查客观公正。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 | 沈叶
编辑 | 纪律君·黄鑫&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