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陷“裸条贷”自杀:她的死可能不是因为虚荣

中青在线

作者|朱立雅 王帝

4月11日,厦门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卷入的校园贷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收到过“催款裸照”。

这已经不是第一个死在“校园贷”乱象之中的大学生了。非法“校园贷”问题,已不仅仅是“谋财”,在这几起社会事件中,它更已间接地“害命”。

早在去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旭,因迷恋足彩,输光生活费后开始通过网络借贷买彩,继而冒用或请求同学帮忙借贷,欠下60多万元巨债,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而早在多年前,非法“校园贷”引发的社会问题,就已见诸报端。为何仍会有年轻的生命,用血的代价一再尝试?

深陷“校园贷”的学生都是“咎由自取”吗?

面对该事件中的女生,不少网民表示该女生此前累计借贷57万多,累计笔数达两百多笔,那么在这些借贷资金中,有多少欠款已如期偿还,又有多少欠款属于因为“拆了东墙补西墙”而越欠越多?

对此,有网民表示,“在起初评估自己无力承担这么高昂的利息时就该‘收手’了。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如果信用一直处于透支状态,其实也是会受到处罚。”

其实,恶性循环的借贷行为,早在此前就出台政策被遏制过。

2009年,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扩大信用卡业务量,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营销,吸引客户,导致信用卡违约率不断上升,不少学生客户透支,还出现了运用多张信用卡互相循环透支情况。对此,银监会于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叫停大学生信用卡。

不过,信用卡办理的高门槛、信保难度使得大学生难以轻松获得银行的正规信贷体系保护,而伴随着快速生长的互联网电商购物,过度的消费需求使得大学生迫切地需要另外一种低门槛的信贷模式,“校园贷”便应运而生。

2014年,出现“校园分期”,他们先从iPhone等大学生钟爱且有点“买不起”的商品切入,结合电商、地推和分期付款的优势,短平快地迅速在全国大学蔓延。分期乐,趣分期,爱学贷等 “校园贷”快速兴起,各类“校园贷”平台纷纷创办。曾有统计显示,2016年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已突破800亿元。这一规模在2015年才260亿元。大学生收入少,但对数码产品、旅游、娱乐方面的需求大,更容易接受信用消费、分期付款。“校园贷”平台抓住了大学生的这些需求,在校园内大力推广。但近一年多,频频出现了黑代理、裸贷等“校园贷”陷阱,一些大学生因此成了受害者或是犯罪者。

2016年,网络借贷平台“借贷宝”的一份“裸条”8.75G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167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瞬间把非法“校园贷”等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

在当时,舆论普遍认为,助力非法“校园贷”横行的是不少大学生因爱慕虚荣,相互攀比等心理,而形成的高消费行为。在2016年12月6日,中青舆情监测室就曾发表《“裸条”背后,需要的不只是一句“活该”》,在对当时的舆论场进行抽样分析时,面对借贷宝引发的“裸条”事件,对当事人表示出“不同情”的声音占比达三成多。嘲讽打趣的声音多,同情理解的声音少。其原因,在当时诸多的网民评论中,所找到的答案是“这些女生咎由自取”。

但这种“恨铁不成钢”的论调,掩盖了“另一面”。

拿什么拯救你,深陷“校园贷”的大学生

与借贷宝事件中的诸多当事人借贷原因不同的是,据此次事件当事人的辅导员陈老师描述,该女生在做代购方面的微商生意,可能因为亏了钱,从而走上“校园贷”,最终越陷越深。而在此前,针对“校园贷”,校方有多次强调风险,但因“校园贷”渗透非常大,防不胜防。

微商、借贷、亏钱、自杀,当这几个关键词串联在一起时,不难发现,那“另一面”已然显现,非法“校园贷”生存的土壤不只是在校生的高消费习惯。

的确,事件中女生在刚踏足这一“连环贷”时,无力偿还,就应收手。最后的悲剧,有她自己的责任,但这不意味责任全可以归咎于个人。

时下在创业大军中,年轻的身影越来越多,还未踏出校门就想起步的学生也不在少数。面对在校大学生创业,这群没有任何社会收入的学生群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及方法获得正规的创业启动金?光靠“啃老”的方式显然并非上策;银行贷款,门槛太高,且不少在校生不知道怎么办理;这时送上门的 “校园贷”,就成为了一种选择。

而尽管从法律层面而言,绝大多数大学生已为成年人,但是因社会阅历较浅,金融经验普遍匮乏,辨别能力较差,陷入非法“校园贷”的概率较大。

对此,网民@你的温柔呦无奈地说:学校应该对校园贷做出一些规定,法律也应该对这些网贷平台采取一些措施,虽然借款人有责任,但他们根本不知道网贷的水有多深,今年这类事情层出不穷令人惋惜。

《燕赵晚报》刊文表示,校园贷的本质仍然是商业性贷款,并不能因为对象是在校大学生就可以不顾规律,无限制放松条件,调低门槛。金融监督部门应该全面禁止校园贷,任何向无资产的在校大学生提供贷款的行为都应视为非法。

治理“校园贷”的另一种思路

时下,主管部门也对“校园贷”现象上了心: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重点防控十大类风险,其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剑指“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问题。这也符合网民的期待。

不过,大学生的资金需求,尤其是非消费需求,并没有得到化解。

在光明网发表《资金短缺 经验缺乏 政策约束大学生创业之困怎么解》一文中也介绍到,针对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2016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毛基业表示,这份报告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1767所高校的43万多名在校或刚毕业大学生,对中国大学生创业现状、成就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其中,毛基业分析,资金短缺源于大学生外部融资约束。“对于创业者的调查显示,六成创业者主要使用自有资金,仅有不到四成的创业者利用了外部资金,其中有24.7%的创业者利用了贷款。这显示出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发展较为滞后,创业者面临较多融资约束。”

网民@寻一颗云水禅心:现在的大学生,特别想创业,没有资金的,感觉特别无助,有同感的举手。

网民@用户5489936029:我本来以为十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很好获得,但现实是很难得到,机构投资人不会把十万块钱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但我自己周围很难有拿的出十万块钱给我作为启动资金的。

在对“校园贷”的监管及整治中,不该等到悲剧发生后,才认识到其紧迫性和严重性。监管怠慢、存侥幸,发生悲剧即“打脸”。但在整治过程中,也应合理考虑大学生群体正当的资金需求,引导合法金融机构开展规范的校园金融业务,进行“供给侧”的改革,同时普及金融知识,也不失为一种可供参考的思路。(实习生董锦蒙亦对本文有贡献)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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