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肇庆君要告诉你的这个消息,
绝对与你息息相关!
那就是
肇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4月15日起调整
涨了还是降了?
赶紧往下看呐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局下发通知,自2017年4月15日起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0.95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0.85元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1.40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由现行标准调整到按用水量每吨1.20元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什么是特种用水?
——涵盖洗车、外轮和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纤体中心、水疗等行业的用水。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1.80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按不低于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上浮不低于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
这次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不止是标准的调整,为与国家政策衔接,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涉及的两个征收基础也进行了调整:
一是简化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分类标准,将征收污水处理费用水类别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二是将原来按排水量计算征收污水处理费改为按用水量计算征收。
在此基础上,调整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为什么要调整污水处理费?
首先,什么是污水处理费呢?
在生活和工作中,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会排放污水。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排水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污水处理费。而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回到正题,
为什么我市要调整污水处理费?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 我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未达到国家、省要求的最低标准,调整是势在必行。
☞ 另外,市发展改革局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汇总各方意见,充分考虑我市污水处理现状,并兼顾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拟定了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才出台了调整政策。
肇庆君认为,无论如何
节约用水还是很重要的哦~
还有
快把这个消息扩散告诉邻居们吧!
肇庆发布编辑部
编辑 蔡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