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息息相关!肇庆这项收费明天起调价,看你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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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肇庆君要告诉你的这个消息,

绝对与你息息相关!

那就是


肇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4月15日起调整


涨了还是降了?

赶紧往下看呐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局下发通知,自2017年4月15日起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0.95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0.85元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1.40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由现行标准调整到按用水量每吨1.20元为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

什么是特种用水?

——涵盖洗车、外轮和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纤体中心、水疗等行业的用水。


■ 肇庆城区(端州、鼎湖)由现行标准调整为按用水量每吨1.80元征收;


■ 高要区、高新区及各县(市)城区、重点建制镇按不低于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上浮不低于10%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

这次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不止是标准的调整,为与国家政策衔接,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涉及的两个征收基础也进行了调整:

一是简化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分类标准,将征收污水处理费用水类别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二是将原来按排水量计算征收污水处理费改为按用水量计算征收。

在此基础上,调整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为什么要调整污水处理费?


首先,什么是污水处理费呢?

  在生活和工作中,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会排放污水。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排水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污水处理费。而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回到正题,

为什么我市要调整污水处理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的有关规定——

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 我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未达到国家、省要求的最低标准,调整是势在必行。 


☞ 另外,市发展改革局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汇总各方意见,充分考虑我市污水处理现状,并兼顾经营者、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拟定了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才出台了调整政策。  


肇庆君认为,无论如何

节约用水还是很重要的哦~

还有

快把这个消息扩散告诉邻居们吧!






肇庆发布编辑部

编辑 蔡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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