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人该如何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戳进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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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买房,除了房源房贷,还有一个高频词,它就是住房公积金。可是,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需要什么材料?要到哪里提取呢?很多市民还是相当的困惑,今天,就让小编教你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下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先来看看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图片右边带玻璃幕墙的建筑就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申请人带提取有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申请

2、申请人填写《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审查表》

3、经公积金中心初审符合提取条件和手续的核准提取额度

4、经复核人复核无误后打印《河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5、申请人带提取有关手续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审批室审批

6、申请人到中心窗口盖章并留存提取有关材料存档

7、申请人将《河源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带回所在单位核实、盖章

8、申请人到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转账手续


第一步:到建行打印公积金流水,到所贷款银行打印贷款余额

第二步:拿齐资料到河源市公积金中心填表审批

第三步:拿审批表到本单位盖章

第四步:到建行(沿江路网点)办理提取

是不是简单明了了呢!

再看看以下四个问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和提取的盲区就全部扫完啦!

职工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大修工程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以上,或封存时间达半年以上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上述1-2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百位整数。依据3项提取的保留到十位整数。依据4-9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票据载明的实际支出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前归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借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书,并将提取的相应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账到银行还款账户归还贷款。离职或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公积金账号必须为封存状态。

什么时候才能申请?申请金额是多少?

1、购买自住住房的,在签订合同日期一年内提出申请,且只能提取一次。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间隔一年以上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间隔期还本付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之和且目前申请额不超过当前贷款余额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大修在施工中提出),且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4、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超过1000元的每月最高提取1000元,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办理时间有哪些限制吗?

1、材料齐全且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结。

2、对所提供材料需要核实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受委托为他人支取,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如提取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应关系证明材料。


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提取证明材料

序号

申请理由

需提供材料

1

购买一手自住住房(预售)

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交房款发票(收据)。

2

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现售)

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交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发票。

3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经房管局交易登记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4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

大修自住住房

《房地产权证》、房屋质量鉴定部门鉴定为大修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预算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

6

离休、退休

离、退休证。

7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

出境定居

出境证明。

9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第一次支取

贷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出具的当前借款余额清单或还款计划表。



第二次及以后支取

银行出具的当前借款余额清单或还款计划表、归还贷款登记卡。

10

提前还贷款

归还贷款登记卡、银行出具的当前借款余额清单及《提前还贷审批通知书》。

11

支付房租

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12

死亡

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公证书。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复印件。”

※特别提醒:严禁伪造证明文件、公章等违法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一经发现,将记录在本人诚信档案并转告缴存人单位,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河源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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