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庆,低保最低标准是什么?要怎么申请?戳进来……

肇庆发布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

是地方政府设定一个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的标准

当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这个标准时

都有权获得政府现金和实物救助

以维持家庭最低基本生活需求

那么,在肇庆,低保有“指标”吗?

最低标准是什么?要怎么申请?

……

今天,肇庆君就为你们一一解答

大家要记好了哦!

最低生活保障有“指标”吗?

低保是没有“排队轮候”“指标”“名额”等这些限制的,大家要记清楚啦!

当地户籍的居民,凡属同一户口并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而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低保,实行应保尽保。

记住啦!

低保是没有“指标”“名额”这些限制的!

有申请需要的街坊不要被“吓跑”了~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这道题有点长

请允许肇庆君慢慢作答

大家也给点耐心看完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家庭收入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财产

家庭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动产、机动车辆及其它应当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

如果你还是觉得“一头雾水”的话

拉回去看多两遍好不好

我已经尽力了嘤嘤嘤

肇庆市各县市区目前的低保标准是怎样的呢?

肇庆目前的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还是按2016年的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执行。

等到省民政厅发布

2017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以后

肇庆就会结合的实际情况

制定2017年肇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啦~

那要怎么申请低保呢?

根据国家和省最新规定,申请低保不需要到户口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可以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是这样子哒~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主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委会(居委会)代为申请哦~

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如实、完整地书面申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

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有异议的组织民主评议作出结论,无异议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公示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镇、街和村、社区两级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走完申请流程

你就可以拿到低保金啦~

低保金额是怎样确定的?低保金是发现金吗?

低保家庭享受的低保金额,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低保金不发现金,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举个“栗子”

户主张三,怀集农村户口,家庭人口4人,居住农村一层70平方的水泥结构房屋。张三在家务农,月收入约900元,妻子肢体四级残疾生活自理及可照顾家庭闲时做手工月收入100元,两个小孩在读无收入,张三家庭人均收入250元,总收入为1000元,低于1800元(怀集农村低保标准人月450元*4=1800元),按差额发放,张三家庭每月可享受低保救助金800元。

张三家庭享受的低保金额,可按照核定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即张三家庭享受的低保金额为(450元-250元)*4人=800元。

低保待遇可以享受多久?

享受低保待遇没有时间限制,但低保对象要接受定期复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合符条件就要退出低保啦。低保对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已经纳入低保的家庭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如实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

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

也就是说

低保金会根据你实际状况的变化

而增发、减发或者停发的~

是不是个人只要有困难就可以纳入低保?

不是哦!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低保对象认定有三个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其中,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除了要核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还要对申请人家庭成员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且户口分离的义务人,每个义务人按申请家庭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入申请家庭的收入。

举个“栗子”

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低保对象或特困供养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于或高于法定劳动年龄、在校生、有失业证明的,可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按申请家庭所在地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入申请家庭的收入。

也就是说

低保不是一个人的事

而是一家子的事

骗取低保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低保申请人如果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民政部门就会停止低保救助,并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可以处非法获取的低保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大家都要做个诚实的乖宝宝~

努力工作别钻空子偷懒!

编辑 刘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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