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惠东县房产局局长赖冠彪接受工作管理对象宴请、吃请送礼和滥发补贴等问题。2016年9月6日,赖冠彪召集8名公职人员接受工作管理对象宴请,共消费1.17万元。2009年至2014年赖冠彪任惠东县公用事业局局长期间,多次在中秋节、春节前以发放“节日补贴”的名义私分公款给股级以上干部,共计52.9万元,其中赖冠彪个人领取了7万元。赖冠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赖冠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至2017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马良授意通过虚报民警协警差旅补助、协警培训费、大型活动补助和扣发民警协警高强训练补助、协警伙食补助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13.26万元,长期存放在私人银行账户,作为单位小金库使用。马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事实。马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1月9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接待省戒毒管理局工作组来惠检查期间,该所党委书记、所长陈锦辉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授意办公室主任王永群安排超标准接待,提供高档洋酒及安排多人陪餐,共消费金额3840元。陈锦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永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