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梅大高速公路安装了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记录机动车违反高速公路限速规定行为,共有13处。这些设备从15日起开始运行。
据了解,这些设备类型主要有区间测速和单点固定测速两类,双方向含隧道内均有设置。交警部门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按照相关规定将这些测速设备设置地点(详见表格)进行公告,提醒驾驶人在限定速度范围内开车,切勿超速。
除了在梅大高速公路新增测速设备之外,市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区)、各县(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赶紧看过来!
遵守交规,人人有责哦~
集中整治范围
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区)
各县(市)城区
高速公路范围内
集中整治时间
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重点整治八项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毒驾)
逆行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冲红灯、闯禁令)
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
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超速或者超低速行驶
通告
梅市公通字[2017]63号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秩序大整治成效,梅州市公安局决定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区)、各县(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二、查处重点
酒驾(毒驾);逆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冲红灯、闯禁令);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高速公路超速或者超低速行驶等。
三、整治要求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处;对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5日
来源:梅州日报、梅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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