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江门便积极推行“1+3”清单制度,并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编制、实施“1+3+N”开放型清单体系。据了解,江门把建立“1+3”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制度作为促进政府提效、加快江门发展的关键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努力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彻底,加快营造创业创新和便民便企的发展环境,实现了“全国首创、广东标杆、江门特色”。
首创“1+3+N”清单体系
2015年1月底,江门全面部署“1+3”清单工作,编制形成了《江门市“1+3”清单目录(2015年本)》,并于2015年7月28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实施;同时先后编制公布实施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邑门式”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商事制度改革前置改后置《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经营服务、进出口环节、工程建设领域收费等系列《目录清单》,构成了较为全面、系统、实用的“1+3+N”开放型清单体系。
在“1+3+N”开放型清单体系中,“1”是“母单”,即权责清单,规范的是各部门依法行使的职权总和,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实施,实现了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3+N”是“子单”,“3”即针对企业投资经营活动制定负面清单、审批清单和监管清单,规范的是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企业投资经营管理活动。其中,负面清单明确企业可自由进入禁限以外的投资经营活动,审批清单明确需经获得授权后才能开展的投资经营活动的准入审批部门、内容、条件和程序,监管清单明确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管措施。
同时,“子单”是开放型的,已先后公布实施的各领域清单及今后编制实施的系列清单将不断丰富完善这一体系。这种“1+3+N”的开放型清单体系的全面提出、编制和实施,系全省、全国首创。
四个“清清楚楚”便民便企
记者了解到,“1+3+N”开放型清单首次明确细化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权责边界。同时,清单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为分类导向,站在服务企业、方便办事的角度,对436个行业逐一明确了政府与企业、与市场的边界,行业指导性、实用性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5月,江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江门市“1+3”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方案》,建立起了“1+3”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率先进行了第一批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清单管理制度。今后,江门将视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简政放权的实际情况、部门相关职能的整合适时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编制清单是为了使用清单。“1+3”清单是江门各级政府部门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基础。市政府一直强调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系统以及各部门审批服务平台要与“1+3”清单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对接,以“1+3”清单事项为唯一事项来源。“1+3”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后,各部门、各系统平台要及时更新数据内容,确保“1+3”清单的规范统一、内容准确、及时高效、合法运作。
“1+3+N”开放型清单更是方便了群众企业办事,促进政府提效。通过网上“晒权”,做到了四个“清清楚楚”:政府部门职权一目了然,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清清楚楚;事前436个国民经济行业的投资禁限项目一单知晓,企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清清楚楚;事中投资经营准入一网查询,如何准入,怎么审批,清清楚楚;事后监管内容、标准和措施一步到位,谁来管、如何管,清清楚楚。江门通过实施清单,下放事权,减少层级,重心下移,转变了服务理念和方式,变“求我办事”为“主动对接服务”,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此外,清单激活了市场活力,推动创业创新。
涉企清单暖企减负
江门在充分考虑本地区现有的涉企收费、产业基础和未来经济发展定位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版)》、《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第一批)》,以及《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等。
据介绍,2015年5月,江门发布了《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成为省内首个发布区域内独立收费清单的地级市。同年7月,在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快建立省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同时,江门先于省出台了地方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同年,江门获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称号,《江门市免征缓征涉及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清单》应时而生,江门成为国内首个出台区域内免征缓征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清单的地级市。
江门涉企收费清单覆盖了全市行政管理过程中重要的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工程建设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是目前广东省内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范围最广、项目最全的涉企收费清单。
据了解,清单率先将交通、码头、船舶代理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纳入清单管理。同时,清单优先考虑减免普惠性收费,如土地证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工本证照类收费,实行首次办证免费,目前其他省、市没有免除该类项目;这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高,但普惠性强,所有企业和个人均可受惠。
据统计,2015年,《江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江门市免征缓征涉及小微企业收费项目》三个清单共为全市企业减负约2.2亿元,从2016年起,每年的减负金额超4.8亿元。
下一步,江门将以“1+3+N”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深化清单的实施运用,深入推进清单制,同时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与信息化的融合等,不断丰富“1+3+N”开放型清单体系;加强清单实施的后续监管工作,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审批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的监管职责;重点对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各环节明确落实了事前(负面清单)、事中(审批清单)、事后(监管清单)的全流程、全链条、全行业的监管等。
【记者】邓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