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简称住建局)、湛江市房产管理局(下简称房管局)两部门完成机构整合的消息引起各界关注。
组织结构变更后,服务职能如何调整,将给市民带来哪些便利?近日,记者采访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部分房产开发商和市民,听听他们怎么说。
调整:原房管局有关不动产登记职责划给国土局,其余职责划入住建局
记者从《关于印发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职能及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了解到,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1月16日起,根据《制定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职能及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将市房管局有关不动产登记职责划给市国土局(按湛机编〔2015〕6号文执行),将市房管局有关房产交易管理监督、商品房预售管理、住房保障、公房管理、物业管理、房产租赁管理等职责划入市住建局,不再保留市房管局。
撤销原市房管局办公室、人事科(与纪委、监察室合署)、住房保障科,职责分别由市住建局办公室、人事科、住房改革和保障管理科承担;将原市房管局计划财务科、房产管理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综合管理科等4个内设机构划入市住建局,作为市住建局内设机构设置,机构名称及职责作相应调整。
将原市房管局下属的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交易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物业管理中心、市房管局赤坎房管站、市房管局霞山房管站、市房屋租赁管理所等6个事业单位划给市住建局管理,为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部门:方便企业服务群众,避免办证两头跑
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住建局市房管局两部门机构整合正处过渡阶段,但可以预见的是,政府机关服务组织结构将会得到更好优化。例如,以前房管局和住建局的业务是分开的,如要开发一块地,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不可避免出现部门交叉审核的问题。两部门机构整合后,将会提供更多便利,缩短办理程序时间,服务好企业和群众。
“统一窗口办理有关证件,让市民、土地开发使用单位在办证过程中跑多次变为跑一次,同时避免两头跑。用有限资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郑振河主任一句话概括房产管理部门优化组织结构的好处。
郑主任进一步解释,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就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立法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促使不动产登记行为更规范,不动产交易更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同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民就可以在一个窗口办理所有手续。
窗口: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两部门合并,将有效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有效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从2月20日起,原市房管局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改为市住建局窗口,市房管局相关业务归入市住建局办理的范围。
目前,原市住建局和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手头上办理的业务不作调整,仍在原先位置办公,保持一定时间内不变。
我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开发商表示,市住建局和市房管局合并,为企业带来利好消息。以前,申请开发使用一宗地大概要半年多的时间才能审核通过,常常补齐这头的材料,又顾不及那头的材料。希望合并后情况能有所改变,也希望今后政府职能部门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