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3死一伤的清新飞水粮食储备库“9·29”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公布,事故被定性为一起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引发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梁少华在内的4名公职人员被追究党政纪责任。
事件经过
3名员工为抢救另一名同事相继伤亡
市安监局近日公布了清新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飞水储备库“9·29”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据事故调查小组了解,飞水储备库于2016年8月4日对1-5号仓库储粮进行熏蒸作业,其中4号仓库投放磷化铝42公斤。
2016年9月29日上午,飞水储备库职工陈某、黄某等5人决定对仓库揭膜通风散气,黄某、叶某负责在前将所有仓库的排气窗盖和封着排气窗口的胶纸打开,徐某等其他人在后捡拾撕下的胶纸。
众人工作到4号仓库东门时,负责巡查的陈某发现仓库门口很多水珠,认为仓库内外温差较大,便要求叶某在午饭后进入4号仓库将顶部的抽风机封闭胶纸揭开。
约9时许叶某从办公室拿了一个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往4号仓库去工作,约半小时后,黄某、徐某等3人赶到4号仓库东门寻找叶某,在门外的消防箱上发现叶某的眼镜,但大声呼叫叶某未得到回应,徐某便爬上4号仓库东门内的长竹梯顶端,看到叶某晕倒在距竹梯约十米的仓库北面窗口边,徐某回头叫其他人一起上来救叶某,自己翻身上了粮堆,黄某也跟着爬上了粮堆,另一名同事因畏高没有上去。
黄某上去几秒钟后,在下边等候的同事在询问需不需要再找人帮忙,未得到回应,于是立即跑去办公室找到陈某。陈某赶到4号仓库东门后便进入了仓库,等到拿着防毒面具的同事赶来时,陈某也没了音讯。
后经消防、医务人员共同努力,4名中毒昏迷人员被送到清新区人民医院后,陈某、叶某、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经抢救后于10月6日痊愈出院。
责任追究
4名公职人员被追究党政纪责任
事故调查小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进入危险区域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有4名公职人员被追究党政纪责任。
调查组认定,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梁少华、清新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粮食股股长区桂强,作为粮食领域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领导,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清新储备粮公司长期存在的无证上岗或资格等级不符上岗现象未要求过行政处罚;对清新储备粮公司长期仅提交熏蒸作业申请表而不提交熏蒸作业方案的不规范行为未要求纠正,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建议清新区发展改革局调整其工作分工。
清新区储备粮公司法人代表兼经理谭卫国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清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许思霖建议给予解聘处理。
同时调查小组还建议由清新区纪检监察和发改粮食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以上四人进行立案查处,在作出行政处分的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一并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