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分享】“发工资”遇上“节假日”,应提前发放还是延后发放?

广东普法  2016-10-16 17:51

7天的国庆假期已过

想必钱包都你被浪空了吧~

剩下的日子是不是要靠吃土度过了?

不少小伙伴就开始问了,

为什么发工资遇上节假日就要延后发放呢?

这样做是否合法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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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至少每月发一次,遇节假日应提前发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月头、月尾均可。

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切记,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关于工资发放知多D

1 工资发放有两种形式,都应发工资单

一般而言,发放工资都是两种形式——

(1)用人单位直接发放,此时用人单位需注意,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但要有委托手续。

(2)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切记,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2 扣除赔偿费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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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必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即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给职工最低的劳动报酬。

切记,若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维权途径

若是觉得单位的做法违法法律规定,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仲裁维权!

不怕浪,就怕下次没得浪~

这下吃土也能吃的安心了吧!

工资拿到手

咱又是一条好汉!

来源:遇事找法,劳动午报

编辑 宋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