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08:08
人生是一连串责任的积累。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询问生活存活的意义。王阳明用生命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责任”。
文|黄松
明朝中叶,朝廷在广西田州(今广西田东县)改设流官制度,引起当地百姓强烈怨恨。田州土官岑猛带头反叛,被朝廷镇压。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三月十七日,岑猛余党卢苏、王受等人纠众作乱,攻陷田州城。
危急之际,五月十一日,朝廷诏起兵部尚书王守仁总制两广军务,督军讨伐。王守仁与御史石金定计招抚,遣归诸军,只留永顺保靖兵一千人,解甲休息。卢苏、王受率众乞降,自缚至军门请命。王守仁奏请割田州地,别立一州,以岑猛次子邦相为吏目,署州事。并设巡检司十九,以卢苏、王受等人充任,受流官约束。田州乱于是被平息。
从这段《中国历史记事》的记载当中,我们会为王阳明在这场平息叛乱时所建树的伟绩赞叹:定下招抚大计、遣散叛军、别设州县、以“叛”制“叛”(任命岑猛的儿子岑邦相来治理田州)。这一系列举措使得广西田州叛乱在短时间内得以完全平息。而在赞赏王阳明“快刀斩乱麻”行事风格的同时,我也为其“责任”之心而深深感动。
查史料得知,王阳明是在重病期间被授以大任的。王阳明接受任命后,以国家大计为重,带病毅然从京城奔赴几千里之外的广西去平乱。在短短四五个月内平乱之后,他奔波积劳,病情加重时,也仍旧坚守岗位,一边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在田州安顿治民之事,一边写奏疏给朝廷、要求病归。在久久等不到嘉靖皇帝的奏准时,王阳明只能在第二年、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的初秋“强行”北归,行水路到江西大余县(当时的南安府)时病逝于任上。梳理这一段史实,王阳明为官的责任感,令人感动不已。无怪乎王阳明的风范,一直是他生活的这个时代以后很多文人和士人“立德、立言、立功”的标准。
人生是一连串责任的积累。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询问生活存活的意义。王阳明用生命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责任”。
责任就是一种使命。每个人都有责任感,每个人都会不辱使命地为责任而努力。敢于担当责任,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和赞许,获得人生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事实上,年轻时的王阳明也曾郁郁不得志,隐居在家乡浙江余姚的山洞中。在隐居之时,王阳明的祖辈、父辈都想把家从余姚搬到绍兴。想到家中祖母年事已高,父亲年渐趋老,以及自己虽已婚但还未有孩子,考虑到这些责任,他选择放弃自己向往的隐居生活,回归到家常的生活。王阳明后来顿悟道,子女思念父母是天然的亲情观念,如果子女连父母、祖辈都不想要了,那势必会灭绝种族,荡灭人性。责任,是一种天赋的使命,谁也不能推卸。王阳明的敢于担当,事实上是其一直倡导的“心存天理”的重要内容,是为人、为官者的行事圭臬。凡为官者,责任就是使命,忽略不得。
【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为官者,责任就是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