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林楚欣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新华社  2015-12-26 09:23

记者25日从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林楚欣(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25日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林楚欣先后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南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楚欣简历

林楚欣,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广东潮阳人,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1983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韶关市委接待处长兼迎宾馆总经理,香港广韶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市委副秘书长。

曾任韶关市委接待处长兼迎宾馆总经理,香港广韶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

2002年1月后任中共南雄市委副书记、南雄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南雄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

2004年6月后任中共南雄市委书记、南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年7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广东省财政厅官网显示:出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后,林楚欣分管综合处、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办公室(广东省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票据监管中心、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4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简历内容综合自广东省财政厅官网、中国经济网等)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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