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庆良南宁受审,被控受贿1亿多,庭上认罪、痛哭流涕

南方+ 记者 黄少宏  2015-12-25 10:33

万庆良出庭受审。南宁市中级法院微博图

12:17 

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法警带被告人万庆良退庭还押。

12:00 

辩论终结,万庆良认罪悔罪

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万庆良向法庭作最后陈述。万庆良认罪悔罪,痛哭流涕。

11:16

公诉人出示万庆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等书面材料 

法庭对被告人万庆良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进行调查。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案发经过、被告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涉案赃款赃物追缴情况等书面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

10:20 

法庭调查万庆良收受财物等事实

法庭已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某非法索取、收受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等8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9:36

万庆良贪腐之路从从团省委书记任上开始

25日,据@南宁市中级法院消息,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于2015年12月25日8时30分宣布开庭,同时在微博直播。据检方指控,万庆良受贿额折合人民币超过1亿元

万庆良受贿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振华、韦璐明组成合议庭。2015年12月25日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据介绍,万庆良生于1964年12月12日,在其年近50之时,因涉嫌犯受贿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4年10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  

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后,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利用其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广东创鸿集团黄某某等十五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万庆良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林某索取、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财务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11125.1086万元。

检方称万庆良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根据@南宁市中级法院最新微博,检方提供了被告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涉案赃款赃物追缴情况等书面材料。这意味着被告人万庆良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有立功情节。在此之前,广州市花都区委原书记杨雁文、广州市从化区原区委书记黄河鸿等接受组织调查,或与此相关。

@南宁市中级法院称,法庭对被告人万庆良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进行调查。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案发经过、被告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涉案赃款赃物追缴情况等书面材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质证意见。

编辑 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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