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前
东莞、惠州、肇庆
梅州、韶关、云浮
等地陆续公布了本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详情一起往下看
(点击截图可查看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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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莞
申报时间:2023年度各级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3月。各评委会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为保障申报工作的顺畅,向市评职称和送省评审职称申报人开通预申报渠道,申报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
评审通知明确:党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线上填报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及申报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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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 州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按省的规定,2023年度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与评审一并开展。市属评审委员会具体申报材料受理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底前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特殊情况的按省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5号)的通知精神,我省开展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的职称贯通评审工作。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的职称贯通评审,仍由相应的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按相应的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通知要求执行。
评审通知指出: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惠市委办字〔2020〕42号)和其它职称评审政策的规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须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惠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表
肇 庆
申报与评审时间:受理申报评审(认定)材料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3月10日(工作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及要求以肇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的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和委托评审材料,必须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市直各职称评审委员会。
实行评聘结合的专业或事业单位,应在工作所在岗位设置限额内申报职称,并附上单位出具的岗位竞评意见。
申报人所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和论文原则上相似度不得超过50%,相似度超过50%视为抄袭、造假,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梅 州
申报与评审时间:2023年度梅州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为提高审核效率,提倡申报人送审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年度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官方网站查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真伪的,提供学籍档案内《毕业生登记表》或《成绩单》、《职称评审表》、发证机关有效证明等原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韶 关
申报与评审时间:2023年度韶关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评审通知明确,根据《<关于构建统筹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实施清单》,要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卫生、教育、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基层职称倾斜政策落实完成。
在乡镇学校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落实中小学城镇教师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业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
韶关市属教师职称开评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韶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教师专业)
云 浮
申报与评审时间:2023年度云浮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5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编辑:小媒君、柯海琳(实习)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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