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以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等形式进行诈骗。
近段时间,梅州丰顺警方接连接到群众遭遇“电诈”的警情,诈骗手法多样,现结合相关案例发布预警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
案例一
7月3日,丰顺县公安局接到朱女士的报警称,其先后三次在家中进行网络刷单,被骗23507.1元。经民警了解,朱女士于今年6月底开始,通过邮箱招聘邮件认识张某,对方在取得朱女士信任后,一步步将朱女士引入骗局中。朱女士根据对方的指引以购买游戏卡的方式刷单,朱女士多次转账后,如梦初醒才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利用网络虚假交易的方式刷单本身就是欺诈,应当远离。此外,在网上找工作时,不仅要注意保护银行账号、密码、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不轻信未留固定电话与办公地址的广告,还要对于薪酬明显比市场报价高出两倍以上的广告提高警惕;招聘方若要求先行缴纳费用或多次索取费用,应当立即拒绝。
案例二
7月3日,丰顺县公安局接到邓女士的报警称,今年6月份在社交软件认识一名网友。该网友以带其赚钱为由,通过QQ发给邓女士一个二维码,扫描注册“某基金”账号投资购买虚拟数字货币,并在该网友的指引下多次转账至对方指定银行账户合计116404元,之后发现自己被骗。
警方提醒:不要被所谓的“高回报”迷惑,不轻信各种非正规渠道的理财信息和欺骗性宣传,更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网络链接和二维码,保护好个人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报警。
案例三
7月4日,丰顺县公安局接到王女士的报警称,其于今年7月1日,在网络某外汇平台APP中参与网络返现活动。根据APP指引先后2次转账到指定账户合计29200元,后发觉被骗。
警方提醒:不要相信非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要通过正规、专业的网站平台,使用正规的支付手段进行交易,并保留交易记录和凭证。
案例四
7月6日,丰顺县公安局接到李女士的报警称,其被网友以网络刷单垫付资金的方式诈骗。经李女士讲述,其于当日在抖音APP中认识一名网友,对方以网络刷单垫付资金为由,指引李女士先后四次转账到指定账户合计23348元。转账后惊觉自己被骗,立即报警。
案例4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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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要刷单,刷单都是诈骗!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一旦遭遇骗局,请保留好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侦查中。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丰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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