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传噩耗,能否回家奔丧?深圳这样做

法治深圳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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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一位居民在深圳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奶奶突然去世,要回老家(非疫区)奔丧,能否解除居家隔离,由哪个部门解除?”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科长龙金宁最近就对这样一个特殊个案提供法律指导。

“当事人因与疫情发生地的人有密切接触,处于居家隔离状态。了解特殊情况后,该社区不清楚应该由谁来批准解除居家隔离措施,所以就向我们寻求帮助。”龙金宁说,考虑到现有明确规定居家隔离期间经批准可以外出,而且该被隔离人确有离深奔丧的合理事由,于是指导作为居家隔离监管统筹主体的社区工作站牵头,在核实被隔离人奔丧事由属实,社康体检没问题的情况下,作出提前解除其居家隔离措施准许其离深回乡奔丧的决定

最终,该决定既维护了居家隔离观察的刚性要求,又不失人文关怀,体现了宝安区疫情防控强制措施的温情。

在疫情防控中,区政府的法定职责和权限是什么?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如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龙金宁认为,疫情防控中采取的一些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权利义务,依法防控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龙金宁牵头做好政府部门法律参谋,对各项防控决策进行法制审查,并就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做好依法防控的法治保障工作。

1月23日,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宝安区政府紧锣密鼓地开展防疫工作,宝安区司法局政府法制科的职责之一,就是对区政府出台的各项措施、通告都要进行法制审查,整个春节期间,龙金宁和科室的其他同事一直在加班。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春节假期延长的通知,随后,广东省也发布通知宣布延迟复工开学。

疫情期间,工资、休假及福利待遇等问题亟需作出指引,宝安区司法局结合宝安作为产业大区、辖区内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协同律师事务所,急企业主和员工之所急,加班加点,奋战12小时,梳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相关法律问题处理操作指引》并印发至全区各级各部门,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参考使用。

该指引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问答形式从用人单位疫情应对管理、疫情期间工资、休假及福利待遇、疫情期间劳资纠纷处理等5个方面45小项为企业、劳动者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指引。

2月1日,龙金宁被抽调到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负责对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决定、通告、指引进行法制审查,并对各单位、各街道遇到的法律问题、特殊个案给予法律支持和指导,“换了个地方加班,在一线工作沟通起来更快更方便,最终目的都是依法防控”龙金宁说。

龙金宁说,依法防控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我们的工作说到底,就是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把好法制关,夯实依法防控的基础。”

【记者】陈熊海

【通讯员】司新宣

编辑 刘越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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