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居住证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直接在微信上申请哦
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从10月8日起,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正式由公安机关接管。据统计,自2019年10月8日起,截至12月2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居住登记139210人(条),申领居住证30963张,补领居住证997张,续期签注139210宗。
居住证办理发放职责
移交给市公安局后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1
业务办理点变化。由以往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管中心、流管站)变为镇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部分辖区派出所,有条件的镇区村居委会保留代收相关材料功能。
2
缴费方式改变。从11月18日起,收费方式由原来线下现金或刷卡的缴费支付变为线上省非税二维码扫码支付。但居住证办理收费标准不变,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补、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签注不收费。
3
受理系统改变。原来是使用市流管办自行开发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现在则使用全省统一的省级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业务数据管理更加规范、安全。
4
“粤省事”后台数据源改变。由原来中山本地系统对接省“粤省事”小程序变为由省级流口平台直接对接省“粵省事”系统,公安机关响应申请更加及时、高效。
● 居住证可网上或者现场办理 ●
No.1
线上:微信“粤省事”小程序
“粤省事”是通过微信小程序将各种业务办理及查询整合到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可以通过手机微信APP登录。
“粤省事”有线上办理的服务消息推送,会实时提醒你审批材料是否通过。
Q
疑问一:粤省事”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被自动回退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处理?
解答:在粤省事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时,省平台会对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进行自动校验,对于申办人原居住登记信息久未更新的申请将会自动回退,并详细提示回退原因。遇到这种情况,请先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完成后再申领居住证,不会影响居住证正常办理。
Q
疑问二:为何“粤省事”办理居住证业务会出现要重新或反复提交材料的情况?如何处理?
解答:申请人未交齐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或者上传材料模糊时,审核人员无法辨认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因此需要申请人重新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清晰、完整、准确的材料,即可通过审核。
No.2
现场办理
可通过中山市公安机关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办理点现场办理。
Q
疑问一:在我市范围内变更居住地址的,需要重新申报居住地址吗?未及时变更会产生什么后果?
解答:需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经核实流动人员已搬离的,工作人员将对其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注销。
Q
疑问二: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解答:所需材料包括:
1.如实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代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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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卢健力
责编 黄文 曾斌
编审 蔡焯浩来源 中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