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又现“开门杀”!司机开车门撞上摩托车,差点酿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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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蓬江区的一条小路上,

一辆停靠在马路边的小车突然打开车门,

把后方前行的一辆摩托车撞倒,

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

根据行车记录仪所拍摄到的视频显示,当时一辆小车正停靠在群星村通往江门大道一条小路的路边,期间车门突然打开,而一辆摩托车正好驶过,结果出现险情。

当时李先生正驾驶小车跟在摩托车的后面,摩托倒地后,李先生及时刹住了车,才没有撞上摩托车,倒地的摩托车司机也只是轻伤。还好,这次小车的“开门杀”事件,有惊无险。但是以往就发生过多起类似事件,不少还酿成惨剧。

下面一波真实事故动图

带你看看什么是

超危险的“开门杀”

开车门的一瞬间,如果没有注意观察前后来车来人,随便推开了车门,可能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导致惨剧的发生!

而驾车司机和开门乘客也将因违法行为,承担刑事处罚和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开车门致人死亡,司机赔偿62万

2014年9月1日,周某像往常一般将汽车停靠在了路边。准备下车前,他瞄了一眼后视镜,没看到后面有车辆;之后他解下安全带、将车子熄火、拔下汽车钥匙,打开了驾驶室侧门,把一只脚跨了出去,可就在这停车到开车门不到20秒的时间里,悲剧发生了。吴某骑着电瓶车同方向行驶,来不及躲避撞了上来,当场昏迷在地。不幸的是,经过十多天的抢救,吴某却永远醒不过来了

经浦江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周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启车门时未注意来往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9月22日,周某民事赔偿了吴某家属62万,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浦江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周某说人不是他撞的,但他随意在路边停车,开车门时也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本身存在过错。且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不需要犯罪人有主观故意性,周某因为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死亡即构成犯罪。因周某有自首情节,有明显悔罪表现,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

小编再次提醒

停车开车门,切莫大意疏忽

因太过熟悉顺手

而忘记观察前后行人车辆

为了打破行为惯性

这里强烈推荐“荷式开车门”法

1.什么是“荷式开车门”?

 简单说就是下车时,强迫自己用远离车门的那只手把汽车门打开。因发源于“自行车王国”——荷兰,故被称为“荷式开车门”,且在国际上被广泛普及和使用。从驾校里开始,教练就会要求学员遵守这个开门法则。

2.“荷式开车门”的原理是什么?

 左驾用右手开车门,右驾用左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惯性地转动,带动头部和肩膀自然转动,在转动的过程中,眼睛首先会通过后视镜观察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确保过往车辆、人员安全。

防范“开门杀”

还要注意以下诀窍

◆ 驾驶人要靠道路右侧停车,停车时距路缘石20~30cm,除驾驶人外,车上其他乘员要从右侧下车。

◆ 驾驶人注意提醒乘客,尤其是后排乘客,在看清车辆周围来往行人和其它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 开车门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即左边的人用右手,右边的人用左手),这样会“强迫”自己有一个转体动作,以更好地观察后方情况。

◆ 推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同时也是提醒过往的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 骑车人、行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尤其是刚停下的车辆时,切记要保持一定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无论你是赶着时间

还是拿着许多东西

也无论

你当时处于何种状态

又是何种心情

下车开车门,千万别大意

来源:江门日报、广东新闻、央视新闻、成都应急、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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