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通过本人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网上缴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功能
让您足不出户办理三方协议签订!
话不多说,赶紧来看看具体怎么操作!
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1)个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如下图所示
2)点击【新增协议】后,在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界面,选择【行政区划】【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划款账户账号】,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再点击【发起签约】
3)系统提示完成签订,纳税人可以通过再次进入查看三方协议成功签订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进行网上缴款。
温馨提示
如果您没有电子税务局账号,
您需要先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用户注册
1)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www.etax-gd.gov.cn/),点击【登录】按钮,再点击【用户注册】,如下图所示
2)按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后,点击【提交注册】,完成用户注册
2
实名认证
完成用户注册后,需实名认证。纳税人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实名认证,分为两个步骤:A)实名信息采集;B)实名关联。
1)纳税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需要在【个人办税】下点击【实名制申请】进行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2)提示纳税人是否已经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若没有采集,按步骤A)进行实名信息采集;若已采集,直接按步骤B)进行实名关联,如下图所示
A)实名信息采集
若纳税人没有做过实名信息采集,点击【否】后,弹出相关网上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温馨提醒,纳税人按提示操作即可,如下图所示
B)实名关联
若纳税人已完成实名信息采集,点击【是】后,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验证码后,点击【关联】后即可为当前的电子税务局账号进行个人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3)实名认证完成后,可进行【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在上面~)
以后签订三方协议
记得直接上电子税务局更方便哦!
来源:广东税务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