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认识许多家长
他们都经常抱怨同一个问题
“小孩的幼儿园没有托管服务”要知道,幼儿园放学时间一般在16时
而家长们这个时间点普遍仍在上班…
不过,这种情况也许很快就能得到改变
幼儿园日后不仅能给广大家长
提供幼儿托管服务
更重要的是,在部分时间段里
服务是免费的!
▼
3月7日,市发改局官网发布《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提出,除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
取费用。
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
其中16:30至17:30免收托管费。
根据《通知》
公办幼儿园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
幼儿园自购或租用校车接送幼儿
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校车费
另外,《通知》也包含了其他
有关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
征求意见
公办园公众假期提供保育教育
可上浮50%保教费
根据《通知》,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各级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末及公众假期继
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至于民办幼儿园,其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等级等情
况合理确定。
未征得家长同意
不得跨月预收保教费
《通知》规定,东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月收取,幼儿园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后可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但不得将
按学期收费作为幼儿入园的前提条件。
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跨月预收保教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计
收。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新生”是指每年秋季入园的幼儿以及转来的插班生;其余幼儿
为“老生”,两类幼儿分别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在园天数不足法定工作日数一半
可按比例退费
《通知》明确了特殊情况下的退费办法。在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费执行学期内标准;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
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取整天数)的,收取当月一半保教费;幼儿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全额收取当月
保教费。
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
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育
教育费。未就读月份应全额退费。
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
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下班不用急匆匆赶去接孩子
17:30前还能免费
真是想想都兴奋~
目前《通知》仍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各位家长,期待吗?
来源:南方Plus 东莞时间网
编辑:Dasu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