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
却因遗产纠纷反目成仇
“家庭恩怨”何时了?
且看本期案例为你揭晓答案
一起来看看~
【案情简介】
中山一镇区村民陈某轮、陈某华和陈某林是亲兄妹,年过7旬的三位老人都已三代同堂,本应和谐地共享天伦之乐,然而,为了过世父母的遗产纠纷,导致数年互不往来。随着三方积怨地不断加深,从原来冷战发展到互相上门谩骂,矛盾激烈。
据了解,陈某轮父母遗产包括:1、座落于中山市一镇区某村的房屋一间;2、村股份合作社股份证;3、村生产队为股民分配的宅基地。生前并没有对以上遗产订立遗嘱。
【调解过程】
调解员在摸清了陈某轮三姐弟的诉求后,为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从法律的角度为三人分析了他们父母的房产分配问题和村生产队的股份证产生的收益分配问题,为他们分析利弊,三姐弟矛盾得到缓和,并自愿放弃对父母按股份分配得到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争夺。
【调解结果】
经过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努力,三姐弟达成一致意见,父母遗产继承问题完满解决。三姐弟长年的矛盾终于得到了化解,并约定来年一起去为父母扫墓。
【案例点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财产和股份证产生的收益继承纠纷不断增多,陈某三姐弟之争是一个典型。他们在父母遗产继承问题上,就涉及社会转型期中我国法律的滞后和不足,往往出现合法不合理,合理却不合法的情况。此案中三姐弟的纠纷如果诉之法院,不但要花费大量的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判决结果也很难使三方满意。在此背景下,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既化解了纠纷,还修复了亲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