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埔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根据该批复,广州市黄埔区的行政区划将作调整,具体调整为:
一、同意重新设立萝岗街道办事处。
原萝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萝岗社区、萝峰社区、荔红社区、香雪社区、科城社区、新福港社区划归新设立的萝岗街道办事处。萝岗街道办事处驻公路街168号(原萝岗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同意设立长岭街道办事处。
原萝岗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水西社区、长平社区、岭头社区、黄登社区、黄麻社区、长岭社区划归新设立的长岭街道办事处。长岭街道办事处驻长岭路71号。
三、同意设立云埔街道办事处,撤销荔联街道办事处和东区街道办事处。
原荔联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沧联社区,原东区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火村社区、刘村社区、笔岗社区、东荟城社区、东区社区、新东社区、中海誉东社区、誉品社区、金梦社区、雅筑社区一并划归新设立的云埔街道办事处。云埔街道办事处驻开创大道393号(原东区街道办事处驻地)。
调整后,广州市黄埔区辖1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