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荣:要引导农民为市场生产,而不是为政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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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引导农民为市场生产,而不是为政府生产。改革的大方向和长久之计是‘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不能用价格政策来保农民收入,代替收入政策。”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期间,国务院参事、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央政治局集体授课专家何秀荣就农业价格支持政策改革、农业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等话题接受了南方农村报记者专访。

水稻最低收购价将继续下调

农业价格支持政策是农业发展政策的主轴,自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后,我国主要采取最低保护价、临时收储和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等支持农业发展。如,2004年、2006年起,我国在粮食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国家开始对玉米、大豆、稻谷、油菜籽等实行临时收储政策。

毋庸置疑,这些保护价政策、临时收储政策对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稳定粮油市场价格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年的‘托市’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何秀荣认为,长期以来,农民不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种植玉米、小麦、水稻等农产品,而是依赖政府托底收购,产品不是流向市场而是进了政府的仓库,导致粮食库存压力激增,同时大宗农产品的国际国内价格倒挂严重,“价格竞争力是最要命的,我们普遍是被价格竞争力打败的”。

因此,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成为当前的重大任务。2016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在何秀荣看来,这一改革举措的效果已初步显现,玉米库存量和生产量在减少的同时,价格也正在接近市场。这也为其他粮食品种价格机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对于社会关注度颇高的稻谷最低收购价会不会取消这一问题,何秀荣表示,由于水稻涉及面太大,为避免大的震动,最低收购价政策会继续实施,但降价是肯定的。因为国际稻米价格处于历史低位,国产大米与进口大米的价格差距越拉越大,在这种趋势下,粮食去库存变得越来越难,长远来说对粮食生产不是好事。至于降多少,降完后补多少,当前无定论。何秀荣建议分批次降,“粳稻的盈利空间还可以,可以多降点;籼稻的盈利空间已很小,应少降一点”。

“要引导农民为市场生产,而不是为政府生产。”何秀荣认为,不论是最低收购价,还是临时收储政策,一定程度上,都是把价格和补贴合在一起,用价格政策来保农民收入,但在全球化环境中,不能长期违背经济规律,因此,政府改变价格政策是不得不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大方向和长久之计一定是‘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不能用价格政策代替收入政策。”

以收入来衡量“适度规模”

在何秀荣看来,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生态环境恶化,农民务农收入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差等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粮棉油糖等依靠土地集约的大田作物生产的农场规模过小。一方面,细小的农场规模无法使务农收入跟上社会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机会成本逐渐上升。小农往往不是走向兼业化就是离弃农业,并不能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也改变不了小农不适合现代经济的障碍因素。

另一方面,农业的现代投入品越多,面临的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风险就可能越大,因为现代农业的作业规程化和产品标准化在千家万户的小农基础上很难实现,政府监管则更为困难。“因此,只有把农场规模扩大到具有农场经济可持续性的底线之上,才有机会缓解农业中的一系列问题。”

那么,什么样的农场规模才算是比较合适的规模?何秀荣指出,规模经营不是简单地“垒大户”、拼面积,而是要强调规模合理,收入因素是衡量规模是否合理的第一因素。具体到一个区域,可依据当地一般劳均收入水平和常规的单位农地收入来估算农地规模的“适度”范围。假设当地的劳均年可支配收入是2.5万元,以1家粮食生产农户(按2个劳动力计)种8亩粮地、平均每亩地的年净收入800元计,要使他安心种粮,其农地规模需达到62.5亩,即这一农地规模可使他家的劳动力获得社会劳均收入。

在农场规模政策上,可以据此对“适度”范围的农场提供重点支持,对“适度”之上的规模农场可实行“适度”上限的补贴甚至不补贴政策。比如,经过测算,某地的水稻种植面积70-150亩是比较合理的规模,“那相应地,政府补贴可以从70亩开始补贴,150亩封顶。超出这一范围,可以取消补贴。设定一个范围进行引导”。

对于扩大农场规模应采取何种途径或者经营方式,何秀荣表示,“条条大路通罗马”,目标是扩大农场规模,就应以目标实现效果为准绳,选择权在农民,或者说起决定作用的是符合时空条件的“市场”。但在实践过程中,要警惕规模扩大后的“非粮化”问题。

食品安全执法要严

随着国民需求变动和食品工业发展,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关注。何秀荣认为,这一趋势是全球共同的,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食品安全一直进步,但仍任重道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两方面——“先天的”和“人为的”。

“先天”是指产地环境,“如严重面源污染的地方,一定生产不出好食品,这是一个先决条件,所以必须保护好产地生态环境”。

“所谓‘人为’就是人的行为所改变的,可以向好也可以向坏。”何秀荣说,人为因素中比较重要的第一点是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制度,标准要科学、客观、透明度大、不难理解。如果生产者都难以理解,在操作上就会出问题。其次是生产者自律,近年来不少生产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自律行动或者宣誓活动,很多生产者都意识到和承诺要良心生产。但仅仅这样还不够,还得拿出事实性的东西让消费者相信。“第三是需要监督,包括官方监督、行业监督和媒体监督。”

“当然,任何制度都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否则所有的努力都会变味,甚至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何秀荣表示,法律制度主要是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但关键是要在执法上面下功夫。首先官方执法系统,作为是不是到位,如果作为不到位的话,很多监督就会形同虚设。此外,如果违法成本很低,同样起不到好的效果。

来源:南方农村报

记者 段凤桂

见习记者 李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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